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觀音佛祖─側說台灣宗教信仰 觀音法理或原理 6/10

陳玉峯

四、觀音法理或原理
全球不同人種、族群自有其天演及歷史歧異的境遇,從而產生天差地別的宗教、信仰的不同形式與內涵。然而,所有宗教的修行,可以說無一不是要成為「觀音」為其究竟目標,只因形式、方法有別,根器有異,而有龐多宗教、宗派、法門等等分歧。
 
而印度自紀元前後以降的大乘佛教,乃至東傳中國在地化、本土化之後,所謂「般若門」的終極目標,客觀地說,乃濃縮在《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所敘述的項目之實踐,從而「究竟涅槃」,也就是將人心所有「分別意識」的作用,完全停息下來,且在這樣的場合中,我們感受、接收靈界心音的「收音機構」就會啟動收音作用,同樣地,也可發出傳輸作用。相對的,就主觀而論,即《金剛經》中的兩大義理,也就是「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謂四相的否定,加上「即非」詭辭(paradox)的否定與肯定,或矛盾的再否定。同樣地,《金剛經》只是從主觀角度去消除人心的「分別意識」,從而打開自心的「收音機」罷了。
 
所謂學佛、禪修,正是舉修行的人的全部心靈活動,集中在此一「觀音」的究竟目標,要求自己與靈界妙音打成一片,完全密合且創化之謂。依筆者個人感受,所謂觀音,正是消除二元對立的分別意識,又有辦法切入人們的分別意識,從而誘發其自覺(消除分別意識)的法門之一。
 
然而,《心經》與《金剛經》等對一般人來說「太冷峻」,世間沒幾個六祖慧能一聽就悟;世人需要溫暖、簡單些的方便法門,而觀音法理可以提供不等通俗程度的版本,因而蔚為草根、俗民所歡迎。以下,先由深往淺簡介。
觀音法理大抵以《法華經》及《楞嚴經》為依歸。
《法華經(妙法蓮華經)》的「妙音菩薩品」及「觀世音菩薩普門品」是重點。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記載:「……善男子!若有無量百千萬億眾生受諸苦惱,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皆得解脫……應以長者、居士、宰官、婆羅門婦女身得度者,即現婦女身而為說法;應以童男、童女身得度者,即現童男、童女身而為說法……」
 
而「妙音」指的就是上述靈界之音。當「妙音」被某個人感受到,而此人對其「環境」發生「轉播」、「反映」的作用時,這個人就變成「觀世音菩薩」。要成為「觀世音菩薩」的修養方法或訓練方法,就寫在「妙音菩薩品」當中。
《楞嚴經》卷六則藉觀世音菩薩的體驗談的形式,解說觀世音的修養或訓練法,是以「觀世音佛」與「觀世音菩薩」的關係來說明的。反正究竟目標都是要消除分別意識、締聽靈界妙音。
 
無論《法華經》的三十三應現,或《楞嚴經》的三十二應現,都是提出「妙音波動」在人類社會作用的象徵性說明。其等,最最重大的「應現的論理」,正是「觀音」的核心「理論」或「論理」:
「若有國土眾生,應以佛身得度者,觀世音菩薩即現佛身而為說法」(《法華經》)
「若有藥叉,樂度本倫,我於彼前,現藥叉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楞嚴經》)
以現在的話語來說明:「一個人內心的狀態,不論處於什麼樣的情況,妙音的作用,會使那個人在『環境』中看出他自己的心象的反照,用以糾正自己的心,使其逐漸接近感受最高級的『妙音』」
例如,我認為有朋友對我不忠,也就是我的意識中藏有對朋友不忠的經驗記憶,這個心象投映於「對我不忠的朋友」,而以具體對我不忠的行為,來對我「說法」,要我懺悔掉這個心象,如此才能接近於感受福音、妙音。像這樣的繁多例子,無論處境好壞,都是無形的妙音之作用。
 
就筆者而言,「觀音論理」避開討論或思考「空無自性」的直接議題,藉諸所有心象活動,包括正負緣,反求諸己,要求自己在內心消失掉任何差別、分別意識,是心性實修的絕佳途徑。任何起心動念,「胡來胡現、漢來漢現」,直逼根本處的清朗。筆者視觀音即般若法門在宗教哲學面向的本質,也幾乎是台灣常民性格的基本特徵。
 
然而,宗教之所以為宗教,有別於科學、哲學、任何學科或學問者,在於其超自然的面向,或神祕主義式的特殊經驗。因此,佛教之能在中國本土化,形成常民的宗教,應現觀音的出現才是重點指標之一。
 
何謂「應現觀音」?如前述,求道者想要「觀音」,只有到達他發生感受「妙音」的狀況或能力,或得以跟妙音打成一片之際,這個求道者就變成「應現觀音」,而且,常民通常並無思考到什麼妙不妙音,而只在乎超自然現象的「出現」。以下介紹幾個「應現觀音」的例子:
1.      延命觀音
北魏天平年間(534~537年),有位叫做高皇(或高王)的軍人,他信仰觀音。當他被行刑前,觀音在夢中傳授他十句話(《延命十句觀音經》),讓他把定信心,以致於在劊子手刀下,竟然發生刀斬不了頸的奇蹟,救他於九死一生,從而傳誦開來。2012年5月20日聯合報半版大廣告以「高王觀世音真經」為題,還在招募信眾做「超度大法會」!
 
2. 蛤蜊觀音
唐文宗(827~840年在位)喜歡吃蛤蜊,因而沿海的官吏必須老遠運送海產到內陸,可謂勞民傷財。有天,文宗要吃的蛤蜊有一粒始終打不開,文宗覺得很奇怪,於是燃香祭禱。突然,蛤蜊變身為菩薩形出現,從而諫止了文宗的勞民傷財。
 
3. 馬郎婦觀音
發生在817年陝西省金沙灘的故事。女主角聰明貌美,追求者不計其數。女主角訂出競賽第一關:一夜之間能夠背誦「普門品」的人,結果有20人合格;第二關:一夜間可以背誦出《金剛經》,仍有10個人通過考試;第三關則要求3晝夜背出《法華經》,只有一個姓馬的青年及格。然而,女主角却在被迎娶到馬家時猝死。隔幾天出現了一位老僧來指示,開棺一看,屍體已變成一具黃金的鎻骨。這故事是說,為了要教化金沙灘的人,觀音應現為美女,且藉此方便,讓該地年輕人從誦經而入理。
其實這故事實乃脫胎自《佛說月上女經》,只是方法略有不同而已。
 
4. 媽祖林默娘─身穿道袍的應現觀音
媽祖之為應現觀音的故事最是曲折離奇。這個神話無疑是禪師們的創作,時程歷經約千年,且明確地係受到1119年宋徽宗(宣和元年)詔令天下改佛為道的政令影響,應現觀音媽祖的神話遂在形式上改編為道教,且在隨後漫長的時代變遷中,並沒將道袍、道冠脫下而還原,更因鄭成功據台抗清,其叛將施琅平台,祭起媽祖信仰以教佐政、監視台灣,因而盛行迄今,形成台灣宗教哲思的隱藏性寄蘊,或台灣最大宗的隱性文化。
 
總的說,台灣媽祖信仰中,媽祖《天妃誕降本傳》的結構,乃「藉儒教崇祖的手筆,披上道教民間信仰的外衣,包藏禪的居士門的法脈,再加以鄉土出身者嫻雅、文靜、幽怨的故事,合糅創作出來的宗教藝術。」換句話說,媽祖信仰即居士門的在家禪、生活禪,以普門、普遍、普通、普現於家家戶戶的觀音來呈現。其若干重點辨明容後引述,但其底蘊或法脈先引如下:
台灣宗教哲思的脈流及其創發人,「可上溯至唐朝元和年間(約806-820年)龜洋無了禪師所傳下的馬祖道一禪門風。而馬祖禪之在福建,首因無了的繼承者慧忠禪師得法於青原系的石頭禪,以及遭遇唐武宗『會昌廢佛』的壓迫,繼之有雪峯義存一派的活耀,以及曹山本寂的影響,種下了趨向於傳統玄學的因素」。
 
5. 大甲貞節媽林春娘─台灣應現觀音之一
台中大安中庄村的貧農林光輝的女兒林春娘,1788年生,七歲時被以「童養媳」身份送給大甲鎮余家,而林家、余家皆是媽祖信仰的虔誠信徒。阿春自幼遭逢「生離」之苦,而由媽祖故事啟發,且從事「紡績」工作。不料,她12歲之際,未來的夫君却溺死,她,集結了生離死別的「無常」苦,從而產生堅定的信仰。
 
阿春的生父以家庭經濟已改善,且未來女婿已亡故,想接阿春回家,阿春却以養父臥病為由拒絕;養父逝世後,則以奉侍養母為由,再度拒回生父家,生、養雙家及鄰居稍加勸解,她就手執剪刀作勢自戕。自此,她不婚,與養母相依為命。
 
養母患了眼疾而兩眼失明,阿春去媽祖廟祈禱「爐丹」作藥,以她的舌頭,舔拭養母雙眼的汙膏,竟然治癒了養母的眼疾。在治療養母的過程中,因三餐不繼,她節縮自己的食量,使養母足餐。事被養母知悉,婆媳相擁痛哭。然而,信仰的力量讓阿春渡過各式各樣的災厄、難關,終於生活漸有餘裕。因此,為了後嗣,婆媳自余氏族中領養一男孩,且在其長大後迎娶巫氏為媳。
 
後來養母又患了「拘攣」之疾,臥倒床褥。阿春為其「沐浴浣濯飲食」全副照料。及其死後,阿春「哀毀逾禮」。更悲慘的是,養子又短命夭折。阿春遂與媳婦相依為命。
阿春的媽祖信仰讓她在歷經人世折磨中,腳踏實地工作,且以同理心樂善助人而不求任何回報。1833年(道光13年),地方官署以阿春「聖女」行徑,報請上司在大甲城南門外建立石坊予以表揚,此時阿春55歲。
 
1862年戴萬生反清,大甲水源被切斷,城中居民斷水。近85歲的阿春走進媽祖廟祈雨。在旱季裏,城內竟然降了場大雨,救了居民。在戴萬生圍攻大甲期間,阿春祈雨三次,三次全然應驗。1864年2月,阿春以86歲高齡,無病端坐床上而逝。
大甲居民感念阿春德性與靈驗,雕塑了一尊「貞節媽」奉祀於媽祖廟。若有天旱,則請出「貞節媽」替他們乞雨。據說迄今無不應驗。
 
6.當今應現媽祖或觀音
筆者所要強調者,四百年來台灣到處都有大大小小的應現媽祖或觀音,她們都是台灣二次、三次、多次的應現者,而且,絕大部分都是名不見經傳,沒有「語錄」、沒有「奇跡」,最是平凡與單純樸素,現今亦然。
 
如上舉例,或可略見印度佛教如何中國化、閩南化,乃至台灣在地化。因為,宗教信仰的本質或精義,乃在信仰者將他全副身心或其全部的存在,朝向他所信仰的對象同化,例如他信仰的若是基督宗教,也就是他做為一個人的全部,以朝向基督的精神、人格(神格)、行為或內涵逼近,期能成為基督本身為依歸。簡單地說,他信仰媽祖,等同於他以成為媽祖為其終極目標,等等。更且,一個宗教之在特定人種族群或地區在地化,或真正落地生根,其判斷的標準,或該宗教信仰的成果,端視該族群、地區等有無產生該宗教「應現的人格」而定。講句俗話,某宗教進入某地區,有沒有產生該宗教在該地的神明,或神格化的人,或該地人格化的神?若有且眾多,代表該宗教在該地(族群)愈發成功。
 
上述應現觀音,在中國先是產生夢幻式的應現,例如「延命觀音」、「蛤蜊觀音」等,也就是對人發生超自然現象的靈驗,接著,由特定人士編撰出各地人的靈驗故事,用來表述觀音之教化人心;而媽祖林默娘的宋代以降的神話故事,應現觀音已完成人格化,甚至後世人相信真有林默娘其人;乃至於台灣大甲的林春娘,以聖潔或童貞村姑的真人實事,彰顯出《維摩詰所說經》所述:「饒益眾生而不望報;代一切眾生受諸苦惱;所作功德盡以施之」的居士禪菁華精神,但她連阿彌陀佛似都不曾稱念,只以恆不退轉的「水牯牛」、「山下去」,或投身十丈紅塵而了無蹤跡,示現了無我、大愛的人格;她的生活整體,就是「現身說法」,禪除掉「自我」,而不需披剃、袈裟,不用戴冠穿袍。至於現今台灣到處存在的小小尊應現觀音,已經「禪除掉」宗教形式,例如陳樹菊等千千萬萬草根人士,陳樹菊只是很不幸地被人彰顯出來而已!近來筆者書寫《台灣人》,如許淑蓮女士等,正是無禪、無宗、無派、無形、無式的水牛典範之一。
 
總而言之,台灣由古迄今,以媽祖(應現觀音)、觀音佛祖(本體觀音)為底蘊的宗教信仰,由神蹟、靈驗,到近代以降無形無式、無奇蹟的活生生今人,真正磨頂放踵、衣被群生,却無花俏的宗教語言或無宗無教,只在言行、呼吸之間利益眾生,殆即筆者心目中真真正正的台灣文化、精神與人格的特徵,而且,其乃如假包換的,禪門的應現觀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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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台灣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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