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峯
阿里山大檜林之所以被石田常平發現的直接「政策」是:1899年1月,嘉義日本當局認為,要有效統治原住民必須辦教育,而辦教育是教小孩,小孩就會教大人,遠比直接教育大人有效多了。於是,石田常平奉派到達邦興建「駐派所」,因而深入內山發現二萬坪以上的大檜林。
沒有好的基層,不可能有紮實的施政。
1985年我擔任剛成立的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保育暨解說兩課課長時,東埔一鄰住民抗議山豬「入侵」農田卻不能打,我說山豬入侵農田你打,違法我負責,但你不能打到生態保護區內。我很清楚這沒有解決問題,只是管理處初成立的暫時性權宜,管理處必須在地蹲點、深入民心,化阻力為助力,且是最根本、最大的助力。
全球保育運動歷經半個世紀以上的經驗,一致同意「區外保育」正是根本;我開授「保育生物學」強調內在價值觀的轉化更是關鍵。然而,全世界在進行區外保育的手段,總是偏重經濟誘因,偏偏觀光遊憩或自然生態旅遊在資本主義的模式下,總是流於所謂「觀光泡泡」的陷阱,在地人迎接旅遊觀光的過程,頻常掉入「韋伯理論」的生、住、滅,最後也得不到什麼究竟好處,甚至賠了夫人又折兵。
台灣一些原住民聚落歷經一連串的蛻變,一樣「成住壞空」,更慘的是,在盛景之際,由於金錢利益的分配或追逐,原本美好的傳統文化潰決,族人反目成仇,達奈伊谷、那馬夏鄉……,只是尋常案例,人性使然。
保育史上有名的「共有區的悲劇」一向赤裸裸地明、暗演出,不會像〈馬克白〉還要遲疑「……to be or not to be……」,政治當然是人性。然而,人的價值觀原理是:價值是一些人先賦予的;價值觀是傳染的或可感染的;價值觀是創造性的。而保育觀是工業革命之後,對全球環境破壞到一定程度之際的後現代反思;保育觀是先進的政治議題,保育價值觀先前大多以經濟利益去誘導,卻罕有深一層次去建立文化價值觀,事實上,保育價值觀存有更內在的,從自我中心、社會或文化中心,進臻到深層生態學所謂的「生態中心(ecocentrism)」,但這是西方文化的進程,就台灣或我本身,我了悟保育價值觀乃人同萬物、人同環境、人同世代、人同神靈、人同宇宙、人同己靈等,內在的聯結與合一。
在現今政治事務層面雖然很難談到價值觀或人心聯結的層次,但部會組織重組卻實質影響到價值觀層次。
以下言論只是個人思考的一部分:
依據目前組織改造的方案,主管台灣國土最大面積的森林單位如果留在農業部,就30年來的社會氣氛或政治風向而言,恐將被二分法劃歸為生產部門,有違「民意」;反之,若移至環資部,表面上保育「勝出」,卻暗藏著保育與生產分家的問題。保育與生產的「分家」,某層次也類似保護區內外的問題。
20世紀上半葉,美國的保育分成兩派,一派叫「保存派(preservation)」;一派是「保育派(conservation)」。後者殆即保護兼利用;前者有時候會被視為保育的極右派。後來,保育派勝出。請注意,美國土地暨資源廣大、豐富。
簡化來說,林務局劃歸環資部殆即「保存派」;林務局留在農業部,且真正執行保育兼部分利用,或即「保育派」。
以長遠立場思考,台灣是很難長期維持純保存派,保育派較可能持久。
然而,1991年我前往六龜屯子山區調查砍伐原始林,拍攝挖掘巨大櫸木樹頭,搜證假借研究之名而行「盜取」貴重木之實,從而揭開另波森林運動,責成行政院下達「禁伐天然林」的行政命令以來,林試所少數人給予民間的印象就是「伐木派」遺緒,因而林務單位留在農業部,必然引發大反彈。
事實上農林漁牧(傳統廣義的農業)並非純生產,雖然的確是一級生產者,然而去探尋老農、老漁人,幾乎都有其一套與大地、自然共生的「類永續」概念,絕非純生產或工具型的利用而已。
農委會(農業部)不得不生態化,不得不走向生產與保育一體成形。農委會從來最是高度依附在地殼、土地最密切的單位,最最需要生態學整體論(Holism)的經營,也就是說必須換腦袋,而不能停留在「生產」單位的狹義,當然更需要保育價值觀及其實踐。
前農委會曹啟鴻主委來找我「聊天」時,我跟他強調過往百年,台灣犧牲農林土地生界,奠定如今經濟成就(註:日治時代農業台灣、工業日本,以台灣為南進基地;後50年,以農林培養工商,將台灣當反攻跳板),「您絕對有資格在行政院會大聲疾呼以工商迴饋農林,而不再是搖錢樹,或弱勢部會!」
也就是說農業必須大大轉型,進臻保育型。何況許多農地上存有許多野生瀕危、珍稀動植物(例如草鴞、石虎、水雉等等),光是我居住的大肚台地就是如此,遑論全國繁多邊際農地、牧地、淺山、埤塘、海岸濕地等等。
另一方面,林務局宣稱「無國土保安、環境敏感疑慮之經濟性生產潛力區約12萬公頃(佔國有林面積之6.5%)」,「可用於木材生產之人工林」,在林試所某些人士「磨刀霍霍」的鼓吹伐木營林下,引發民間、環保人士強烈的憂心,坦白說,就我個人而言,如果沒有勘查過這12萬公頃林地,我也不可能相信其為「人工林或無國土保安、環境敏感疑慮!」否則,一旦重啟林業,毫無疑問,新一波山林運動必然傾巢而出!
無論林務局歸隸那一部會,取信於民、觀念暨行為的大轉型是所必要。
就現實而言,公職人員「穩定性」相對地高,要改變思想行為或價值觀實屬高難度。然而,與其等待世代交替的漫長時程,另有高度可行性的做法。
我在國家公園任職時,同仁有的來自觀光局、林務局或地方政府等,也有人轉任特生中心、教職、其他公家單位,流動是司空見慣。
因此,行政院可以考量實施志願或義務型的輪調制度。義務或命令型乃針對中、高階公務人員(技正以上,因其具備專業自信度)實施,責成在保育及生產單位之間相互輪調,例如國家公園與林務局之間。
試辦幾年後,擴大種種專業技職皆可施行。此舉或為另類職訓。
總之,從目前所謂的部會組織改造,即令行政院定案,組織法走到立法院,乃至通過、施行,仍有一段時日。無論如何,從政治、社會、相關機關(構)人員的異動,不管從那個角度及現實面深思或沙盤推演,我都不認為適合。尤其目前「從上到下」的規劃,不僅欠缺深思熟慮,更已偏離理想與初衷,一旦貿然為組改而組改,徒增行政耗損,影響社會觀感,不如暫緩兩年,從下往上重新務實檢討,待各層次上下面面俱到,再行組改不遲。
最後,我對某些傳媒「刻意激發」行政首長的「本位主義」深感不然!例如傳媒刺激農委會主委組織被瓜分云云,恰可提醒自總統以下政務諸官,謀國真的必須「堪忍」才可能負重,謀遠必須具足充分的智慧與信仰,體察民意絕非假民調的唯恐天下不亂,而一旦謀定,當然大刀闊斧、勇往直前!
組改,目前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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