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峯
自然生態保育運動在台灣的發展極其詭異。
從原住民、自然人的依從自然律的生活型,在西南半壁高度變動的海岸地區,建立了第一個歐洲帶有自然情操的政權,有限制地陸海開發,獵捕梅花鹿有時、有限量;而鄭氏王朝踵繼,隨著有限的屯墾及海岸的變遷,自然文化漸次走向農業文化,但台灣自然生界的內涵,多少進入華人文化,且留下些微的神話遺跡;清國統治212年期間,則以農業文化、人本主義,徹底凌駕自然,並且奠定台灣的唯用主義;日治時代開啟博物學、生物學、生態學之銜接歐美,保育的先河或先驅人才並出,唯華人近乎全數走向實用學門發展,台灣自然史上似乎找不出代表性的人物!
國府治台以降,耗竭性利用自然資源,而最弔詭處出在這裡。
台灣的自然保育在國府時代,是由官方所發動者!歷來我在書寫中美其名叫「菁英主義」的保育時代,先是訂定文化資產保存法、國家公園法,而後劃定保護區,而且,第一樁保育的顯著事件,即淡水河口的水筆仔事件,但遍植紅樹林的第一大波行動,是發生在「上山、下海、拚離島」的年代,跟自然生態保育無關。
淡水紅樹林捷運站(200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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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樹林捷運站(200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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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筆仔(200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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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筆仔小苗在漲潮時分(1982.12.19;楊國禎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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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筆仔小苗在退潮時分(1982.12.19;楊國禎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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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紅樹林站的淡水溼地,長滿稗子的社會(200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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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保育運動的淡水水筆仔案例,究其實並非「保育」的本質,而是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爭地,地方想要取得紅樹林等區域大蓋國宅等建設,中央政府則找台大及中研院等有關人士,發動「保育戰」,藉紅樹林名義,保下土地不被地方利用。此等「政治角力」延展到後來的「都會公園」,大抵出自同套思維。
民間或由下往上的自然生態保育運動,發軔於1987年前後的森林運動,與抗汙染的環保運動並駕齊驅。
然而,自然保育運動欠缺傳統文化的基礎,神鬼不覺之間,由農業文化權充,更且,因為對自然知識、自然情操及在土地倫理等,一直是反攻政權下完全忽略的環節,整個教育體系只灌施大中國意識,即令到了現今,所謂的「本土」,仍然停滯於農林思維,真正自然生態系的內涵欠缺整體論(Holism)及哲學或文化背景的公約數,因而保育往往走向切割化、破碎化的分科、分類,且不時將過往貧窮化、唯用主義的舊慣帶進來,而難以自覺,更嚴重的是走偏鋒,以市場取向、廣告流行的方式,從事掛一漏萬的「保育或復育」,濫用「生態」一詞成「變態」!
因此,先是種紅樹林狂潮,接著系列恐怖的生態變態大趕集,各個學校砌水池,種些外來或本土水生植物叫「生態池」、螢火蟲火熱、鍬形蟲發燒、稀有原生植物也種上屋頂、有錢人僱「專家」充當稀有物種的「賞金獵人」,大肆捕挖全球瀕危、珍稀物種,如同八國聯軍搜刮清國皇宮的珍寶……
這叫生態變態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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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變態的「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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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間,熱門多時的「溼地保育」風潮方興未艾,到處流行。
然而,溼地存有太多種類型,而潮間帶且是淤泥生育地,加上其他因素,是紅樹林生態系的議題。1970年代末葉、1980年代初,我對當局(中央)藉由水筆仔的保育,保留土地主管權之後的規劃,乃至沿海候鳥保護區的劃定,我最不以為然的,在於陸海交界是恆定的變動區,並非定點、定線、定區的劃訂所能了事,這等保護區是流動性的,可以在數十年間全然改觀,何況紅樹林既是地球上兩大生物性造陸之一,卻也可以因海進而全面內移或滅絕。
而海岸溼地過往視為珍稀,如今在陸蝕海進的龐大壓力下,如布袋等地區,曾經是水田地域,今已形成海水溼地者,且已深入內陸4~10公里,如果再一味強調溼地保育與劃設,簡直是不知變通、不知民間疾苦!
2016年我參與一項民間企業提供的「自然生態保育」贊助案審查,其中有民間團體鑑於紅樹林不像話地擴大,妨礙並阻絕其他生物生存權或其他負面影響,擬計畫要「清除部分」紅樹林,我讚譽其為「生態保育的後現代解構」,並獲得其他委員肯定而獲補助。然而,其背後反映的,其實是整個海岸地區在近2、30年來,夥同暖化現象、台灣自己的環境變遷,所產生的現象之一。
我何其盼望民間得以統合全方位的生態系概念,並以在地自然史的瞭解,復原台灣在現代文明之前,自然天演的若干樣貌;也希望擁有最多資訊、最好儀器、最大資源、最大公權力的政府單位人員,擺脫反本土的深層意識及官僚舊習氣,進入以台灣主體意識為出發,深入台灣自然史、自然情操及土地倫理的深厚內涵,並與全國各地自主性的團體合作,與時俱進,並能有至少50年前瞻的智慧與遠見,重新釐訂21世紀海岸新規劃。
各局部地區必須連結台灣一體性的上位新規劃,各種大小人為措施才考量置入。至於真實內涵,不在本文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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