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0日 星期日

【2022】

 陳玉峯

 

 

截至1023日完成兩大份報告之後,2426日我右耳劇痛、工作及昏睡,突然想要提前回顧2022年我「用功」的狀況。通常每年年底自己會檢討年內工作與前瞻,今年則提前。除了特殊狀況之外,我一生始終「勞碌」不堪。

不管說是勞碌命、性格使然、什麼使命感等等,較貼切的是,我如同呼與吸的節奏,做著無止息的本然或該然,只是生命的本質之一。

2022年完成的要項:

一、台東達仁櫟林調查報告

相關野外調查16天;111日期中報告;總報告約450頁,613日期末報告;附帶於929日前往林務局簡報,強調保護區之國際地位;此報告另由潘富俊教授於91日凌晨,在國際殼斗科學會論壇發表。

二、唯我玉山上、中、下冊出版與演講

12月完校全書,3月出版;為此專書演講高雄、宜蘭及新北市,自35日至814日合計8場次。感謝愛智圖書公司、雪綿等人!

三、林鐵沿線調查與植栽地景規劃案

20211227日首勘,至20221012日全報告完成,約580頁;野調實際工作天15,拍攝照片約1萬張,全力撰稿4個月。

四、靈鷲山生態教材編撰、上課

全年內(10月底止),上課等約5天次;參加觀音論壇發表論文;編撰教材書2冊,合計約千頁。

五、受訪、演講、審查

接受美國之音、時代力量、林業史誌、保育等各類訪談共計10次;至各機構、大學、社大、NGO等演講11場次;審查農委會案等2件。

六、台灣生態學會、零星撰文、雜務

學會開會及雜務等,我使力不多;零星撰文230篇;8月下旬至927日,為張羅17年前募款未交代事宜,歸還鉅款而歸零,頗有空靈感。

感謝、感恩助理們的辛勞,我一切的成果,都是你們的付出!我該休息。

 

  


  





2022年10月20日 星期四

【輕重】

陳玉峯

 

   

顯月法師Line來訊:

「老師,有颱風,開車方便嗎?還是上課後山上住一晚再回去?」

法師擔心地提醒。

我回:「看狀況」

我驅車北上,愈北移,像髒抹布的層雲愈是舖天蓋地,然後間歇陣雨到傾盆,伴隨著陣風也斷續潑辣。聽說颱風名「泥砂

行車中法師再來訊:「好像減輕了

我腦海中意象伴隨雨霧紛飛,層層疊疊,遂回:

「無輕不重,重亦輕

法師加了一句:「在無相的空間裡妙轉

我給他按了一個「兔兔讚」的圖案。法師瞭解我在說什麼。

一輩子上山不喜歡看天氣預報,我喜歡全境的地景。烈日大晴、暴風雨、雲霧瀰漫、地變浩劫、24小時任何音聲光影,從來是生命美妙的唯一際遇。

不可忍受之輕?之重?沒事。

 







2022年10月19日 星期三

【代序《非關政治˙替動物發聲》】

陳玉峯(生態教授;成大台文系主任退休)

 

不久前王小棣導演與我連袂受訪拙作綠島金夢改編成綠島金魂連續劇的故事,王老師說:

「……連續劇是大有影響力的,我該思考的是什麼是台灣比較重要的議題?,我相信我是個社會主義者,每做一部連續劇,就是做一個社會運動!……」

王導演的話語還在燙燒的時分,高雄市議員林于凱就捎來了他的新書非關政治˙替動物發聲,囑咐我書寫個小序,而他的前引就提到影響他人生轉折的「大戲,正是王小棣導演2003年的電視劇赴宴,他受到男主角信念與行動的啟發,從而有了生涯的陽光三疊、生界因緣,乃至從政等,很戲劇性的發展,而即將進入另一番高潮。

因為赴宴,于凱真切、熱誠地趕赴了21世紀屬於他的台灣喬段,細膩地反思,流暢地吐露了野動、生界之與台灣年輕世代開放心胸的糾纏與天問,間接或側寫了一個浪漫人性,承接台灣自然與人文史上,正在轉折與蛻變的平實弔詭與暗流洶湧。我看著于凱可愛的受、想、行、識,我知道他從赴宴的觀眾,已然穩穩地成為自己的導演,而于凱這一世代,正是台灣告別欠缺自然情操、斷絕土地聯結與倫理的過往,昂首世界台灣的新創,我更相信,于凱歷經母親母土、天精地靈的薰陶之後,勇猛地投入人性競技場的難行道,許給台灣新文化的未來。

雖然書名楬櫫「非關政治,我還是要強調「環保就是最先進的政治,從人本中心拓展到生態中心的菩薩道,毫無疑問,于凱是「時代的力量,我愉悅地推薦好看的本書,也替王導演慶賀成功的社會運動! 



2022年10月18日 星期二

【流年變遷註】

 陳玉峯

 


玉山金梅

玉山佛甲草

1985年我在玉山國家公園塔塔加遊憩區預定地調查植被時,登錄了高山植物的玉山金梅,2002年複查時,它已消失。其間,我不明白為什麼海拔3,600公尺以上的高山物種,會出現在2,600多公尺,下掉了1千公尺、2個植被帶?

1990年代,我曾經以南、北兩端下降型(大山島陽光加熱效應的等溫線呈現南、北兩端及中部的抛物線現象,但因緯度的關係,北部更低),以及岩生植被的下降型(非森林的岩生植被常常出現較高植被帶的元素,例如冷杉林內的大削壁存有玉山圓柏及高山植物、東部清水山岩地出現玉山圓柏的變型等等),去解釋這些異常低分佈的現象。然而,在塔塔加鞍部的草原出現玉山金梅,並非這些「下降型」所能解釋。

於是,我思索著種種可能性後,認為鳥類、水鴨等,可能自高山帶來的種子所暫時性出現者?

1970年,許建昌教授也談到高山植物在中、低海拔出現的狀況,他聯想的是「種子也可能在偶然的機會裡,掉於意外之地而萌發滋長」

近年來我才恍然大悟,許教授活躍在台灣山林的196070年代,「下降型」的物種遠比約從1980年前後才上中、高海拔的我多很多。

1920年代,豐富山林經驗的佐佐木舜一(1929)說:「……台灣諸高山中……森林已被破壞的2,400公尺以上,或其上下地帶,於大岩塊上或具有特殊生態條件之處,出現了尼泊爾籟簫、台灣野薄荷、玉山剪股穎、玉山燈心草、玉山小米草、玉山柳及其他很多的高山植物;北部匹亞南鞍部海拔1,970公尺處出現了台灣野薄荷、玉山佛甲草等等;八通關海拔2,818公尺附近出現了玉山蠅子草、玉山卷耳、玉山金絲桃、玉山水苦賈等等;兒玉山(今之自忠山)2,424公尺附近出現玉山小米草、三萼花草、台灣筷子芥等等……高山植物……」,其實,1986年前後,我在八通關大山的調查甚至登錄比佐佐木舜一更多的高山植物,我現在認為,那些高山植物大多已經消失。

雖然我從1980年代以降,自已一直在談最後一次大冰期結束的大約萬年來,台灣植被帶上遷了23千公尺,然而,從1890年代末葉的本多靜六、19121913年的卜萊士、19101930年代的佐佐木舜一、1970年代的許建昌教授,以及20世紀的自己,我們没有人知道或瞭解13501850年的500年小冰河時期,對台灣草本、灌木等分佈的影響甚為鉅大,更不瞭解1850年之後的暖化效應是如此之劇烈!

卜萊士看到了快速上遷的後期或尾聲;佐佐木舜一到處看見局部殘存的小聚落;許教授見證了「散兵游勇」的足跡;我遇上了最後的孑遺,而我在最少量的殘存中,起了大困惑,直到21世紀初,終於了悟物種上遷、北移的172年來的失速殘蹟,特別是近34年來,從玉山的40年回溯、東南櫟林王國的見證,乃至阿里山林鐵全線的梭尋後,我終於明白。

生態學、演化學注重「How come」的歷史科學,我看了大半生或40多年,才看出些微造化流年,唉!



2022年7月28日 星期四

【落夏髮】

 陳玉峯

 

 

阿嬤坐在神桌前默頌著經文,一尊尊神尊雕像紛紛入定。她唸著地藏,鬱熱的氣流也沉澱。我找她理髮。上一次是44日。

她跟我說:「你有打電話來?我已經聽不見電話聲了。裝了助聽耳機不管用,醫生說我腦神經壞了!

一如往常,她慢條斯理地幫我披上承髮巾,打開電動剪髮刀,從左鬢角開始剪髮。

她停頓了下來,緩步去拿衛生紙,再踱步過來,原來是要擦拭我額頭上的汗珠,「天氣真熱,你騎腳踏車過來……」

送貨員來了,咕噥好一陣子,她去拿錢、找錢,神像們似也忍受不了而彼此竊竊私語了起來。

好不容易偎了過來,繼續剪髮。

一叢一叢黑白相間或純白的髮堆墜落,107154千多分鐘接力生長代謝的蛋白質膠卷,記錄著我生命的死亡證書。朝如青絲暮成雪。

我跨上腳踏車,回走。

街道上廣告看牌持續著無聲的欲望招攬事業,人們走動如鐘擺,追逐著千古同一張臉譜或生物本能,不管為誰而活,還是一樣彼此很生物,但不是生命。

我拍了兩張我的落髮叢,黑色殘存的叫生命;雪白枯乾的是情絲。


2022年7月10日 星期日

【片面回顧礦業議題】

 陳玉峯

 

 

現今礦業法修法,或者林林總總的特別法、條例、行政命令、規章的修訂,甚至立新法等,大抵皆屬人性競技場,總的說,頻常是現世利害相關者,鑽營種種法規「漏洞」,運用人際各類型利益輸送,遂行特定族群的好惡暨物質資源的不等程度掠奪。

談到台灣礦業的議題,台灣史前或考古對東台玉礦的開採不論,從荷蘭時代即派遣探險隊到東台、離島搜尋;清國時代,很有名的案例即郁永河來台採硫。

因為1696年冬,中國廣州城的火藥庫發生大火,硝石、硫磺燒個精光,郁永河奉命來台採硫,於1697年春出發,從215日至1122日的日記是即裨海紀遊(註:全文的生態詮釋,詳見拙作台灣植被誌第八卷,地區植被誌專論(一):大甲鎮植被5268頁,2005年,前衛出版社)。

 

 

現代化開礦殆在日治時代展開,國府踵繼,特別是19601980年代的「上山、下海、拚離島」階段,但基本上諸多的法源都是國府政權在中國所制定,而礦業自不例外。接著,199048日,李前總統在花蓮下達「產業東移」政策,由「全國工總、工商協進會」積極推動。425日則宴邀企業要人及民代,說明中央即將針對全台重新規劃,「務使每一寸土地」都能作最有效的作用,云云。

然而,「產業東移」的先鋒部隊正是水泥業,筆者在56日於民眾日報發表文章,從地形、地勢、氣候、颱風、腹地、日照、移民史等等,解讀東台生態條件的脆弱性,且礦業徹底是終結永世國土的「零和賭局」,一輸則萬劫不復(拙作《台灣生界的舞台》,161168頁,1990年,社會大學文教基金會出版),又,再撰〈從生態觀點再談產業(水泥)東進〉,收錄於《人與自然的對決》,200209頁,1992年,晨星出版社。

 

  

 

前此,1989年台灣環保團體人士,在林俊義教授領軍下,前往美國取經環保運動,回台後,由方儉規劃、帶頭倡導台灣的地球日運動,更在422日假當時的中正紀念堂廣場,舉辦生態博覽會,夜間則以晚會的方式,將活動帶至高潮,筆者擔任壓軸演講,此即台灣地球日的緣起,當時筆者對環運抱持「超越黨派、政爭與私利」的期待,撰文倡議「環保即生活;保育即生命」的情操。

是的,30幾年前我們很天真;再來幾個30幾年,我們一樣天真。

30幾年前我們關懷山林生態、都會環境任何問題與議題,且催生環境權、環境法,力搏450年的經建掛帥、沒有明天、沒有世代的未來權。

1991年筆者發表綠色宣言(發表於199181日的民眾日報),痛斥「環境問題正是執政者不公不義、反民主、反自由所造成的惡果」,而力主從「自然倫理再出發,透過關鍵性的政治改革手段,制定健全的環境政策與法令……」,倡導合理開發三原則:「符合經濟效益的開發;必須負擔社會成本且禁止少數人受益、多數人受害的開發;當代人受益且至少後代人不得因之而受害的開發」;筆者另鼓吹「生態不服從主義」或「為護生態的破壞行為」(Ecosabotage and Civil Disobedience),反科學中立的神話等等。

 

 

1992年,筆者應原住民之請託,搶救大小鬼湖之免於受開礦所害,延續「紅葉災變」肇因於農林礦上山的破壞的因果解析,抗議水泥等礦業將永世危害東台(拙作人與自然的對決1992年,晨星出版社)。這個案例,後來保全了下來。

同一年,國家公園當局解除開礦、探礦的禁令,筆者揭開「反礦運動」;199391011日在台灣時報發表為「全國反礦聯盟」催生—兼談水泥業礦區善後問題,直接對決「耗竭性資源破壞的礦業惡靈」,明白討伐礦業徹底是政治特權之顛覆永世國土,也檢討「礦業法」的修法議題(以上,見拙作土地的苦戀141158頁,1994年,晨星出版社)。

另一方面,筆者之前(1991年)以六龜砍伐台灣欅木案例而運動,責成行政院頒令禁伐天然林達陣之後,也形成礦業開發案的障礙之一,因而伐木集團、礦業及開發相關單位、人士,當然如芒在背,一直欲去之而後快。

到了1994年春,為了配合東台開礦,農委會對外宣佈,將廢止「全面禁伐天然林的禁令」云云;5月中,世易水泥開礦案的「建廠環境報告書」的審查結論,花蓮環保人士將之擲請筆者反擊,因而筆者於1994625日,在台灣時報發表即將插入太魯閣門面的那把刀(收錄在拙作生態台灣99108頁,1996年,晨星出版社)。

茲將這篇26年餘前,對抗產、官連手的分析、批判環保署的文章當附錄,聊表當年我們是如何地迎戰。

 

 

1996年,就在7月下旬,有某記者急切地通知筆者,政府及伐木派集結,打算全力反撲天然林禁伐令,「幸虧」賀伯災變適時發生,這批勢力至少不敢明目張膽出手。

關於台灣礦業問題,筆者只是在山林運動的同時,偶而出手襄贊,而本文前述未包括者,例如西部水泥礦業及其停止之後的抗爭問題,筆者參與之時,包括當時尚未當上高雄縣長的某縣議員都來接待筆者一齊抗爭。後來,那人披上綠陣營選上了「父母官」,後來,又投入了「藍陣營」,甚至也穿上紅衫,反正時代在「變」,色彩繽紛。

此間,筆者另因生態綠化議題,曾到水泥礦場實勘工程作業,對礦業之全然摧毁國土的機制觸目驚心,以台灣小小島國,實在全然沒有主、客觀條件發展。

 

 

30多年來,政權更替,理想及長遠國土大計反而隨著形式民主、自由而蛻變、衰退或每況愈下,筆者只能淚往肚流。

如今時代力量黨主席陳椒華立委突然開出「礦業法」議題找筆者演講,筆者所知有限,毋寧從整體生界簡介切入。

日前,一位宗教界修行高深的法師,聽聞筆者隨意列舉台灣生界三、二事,掩面而仰天長嘆:為何台灣人民始終不能珍惜台灣生態系的珍奇奧妙到無以復加,卻聽任其淪亡滅絕?!

 


 

附錄:即將插入太魯閣門面的那把刀(19946月)

 

在全國官僚大種龍柏的植樹節前夕,農委會正式向外宣佈,為配合(東部)開礦,將原先全面禁伐天然林的禁令廢止,林官還表示,全面禁伐天然林是「不合實際,今起,包括國家公園在內,只要經過主管機關同意而百無禁忌,換句話說,再度以行政裁量權的「人治掛帥」,左右台灣自然資源的生死大計。民間森林運動抗爭了六、七年,換得二年意思、意思的禁伐口號,一遇開礦大纛高揭,森林傾倒若敗兵。

 

 

五月中旬,自花蓮捎過來一份水泥建廠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的審查結論,審查單位是環保署,也就是由經濟部工業局,將世易水泥公司的開礦案,函請環保署審核,決定該案是否准予通過的文書。事實上,該挖礦案進行多年,萬事俱備,僅欠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的關卡,因而環保署擔任最後守門員的職責,是反對開發人士唯一的寄望。

檢視環保署洋洋灑灑的十二點審查結論,雖然字面上看不到任何審查通過、核可的字眼,事實上,環保署幾近於完全「棄守」,甚至於淪為夥同農委會,準備將世易案暗渡陳倉。基於環境倫理及社會公義,我們有必要籲請社會正視此一「暗盤運作」的邪惡本質,以下依據該「審查結論」一一說明之。

該「結論」第一項是關鍵,因為該案必須砍伐礦區範圍的天然林,但砍伐天然林正是該案牴觸法規的唯一項目。於是,「聰明的」環保署把皮球踢給農委會,農委會則利用「天然林」、「原始林」魚目混珠的模糊手腕準備放水,因而表面上一大堆「依規定辦理」,實際上已完全放行,只不過「外行人」看不清公函的詭計罷了!

環保署一開始就引用農委會的公文說:「經調查礦區含蓋國有林事業區林班土地十九公頃餘,均為天然林……區內林木非屬「原始天然林」,緊接著再引林務局更早的公函說:礦區是山胞保留地的林相,天然闊葉林佔百分之六十五,而林班地的部分則全為天然闊葉林,因此,鑑於採礦行為對地表植被破壞之不可逆影響,以及不違反「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中,涉及禁伐天然林之相關規定下,本計畫天然林是否得以砍伐,宜另徵詢林業主管機關釐清確認」;末了,環保署再引最早農委會的公函(八二、七、二九),扯些「貫徹國土保安……訂定具體條件嚴格加以規範」等空洞辭令,最後說「因此本案應洽農委會依上開意見辦理」。

如上述,環保署這等繞口令式的公文撰寫,反映官僚數十年顢頇閃爍的惡質伎倆,令人摸不清真正意涵為何,又巧妙的把責任踢回給農委會,相當於公然宣稱,一個主管環境影響評估的全國最高單位,沒有任何一位專家顧問可以斷定「到底該開礦案對天然植群之傷害」是否足以構成違反法規,整個環保署也沒有任何人才可以鑑定該礦區是否為天然林,什麼是「天然林」、「原始天然林木」、原汁、原味……皆無人知曉!其實扯了一堆爛話之後,「上開意見」的重點就在於農委會的一向放水的話——區內林木非屬「原始」天然林,換句話說,他們費盡口舌無非只想閃避「禁伐天然林」的禁令而已,而環保署人才濟濟,卻看不清農委會唬唬外行人的強詞奪理,此一劣級公文竟出得了環保署大門,張大署長還敢開口跟農委會爭保育管轄權?!連耗竭性的資源掠奪的終結型礦業,皆可不明就裡地推諉、護送過關,國人敢將資源保育大計託付給這批昏官?!

其次看看林務局是如何處理本案。八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林局函覆環保署,說明該礦區已歸屬林務局系統的「自然保護區」,是環保重要的課題,且欲開發業者的報告書,對水土保持、綠化等工作過於簡單籠統,更糟糕的是,業者所委託的調查單位,僅引用某顧問社對其他地區的調查資料來應付,草率遽下無啥影響的搪塞之辭,末了則引用農委會八十年十一月二日之函令,「自八十一年度起全面禁伐天然針闊葉樹林」用以回拒該案。此時之表現可謂可圈可點,誠為以保育力拒開發的標準模式。

八十二年二月一日林務局再度函覆環保署,說明會同開發單位實地會勘結果,證實該礦區之屬於山胞保留地部分之林相,六十五%是天然闊葉林,該礦區之屬於林班地範圍的林相完全屬於天然闊葉林。本公文明確表達此一礦區殆屬天然林,依前令自不得伐採。然而,環保署在前述引用本函時,竟然導出了「礦區內該不該砍樹,宜另徵詢林業主管機關釐清確認」,也就是說,林務局明明反對的事,環保署卻硬不承認,再上求農委會那批四體不勤、等待「關起冷氣門來說」的官僚再解釋,是否暗示環保署存有莫大的壓力?還是環保署瞧不起林務局的鑑定,認為尚需要農委會的確認才算數?

那麼,全國最高農林主管單位的農委會又是如何處理?農委會在與林務局同時接到自來環保署的函(八十一、七、二十二)之後,比林務局早了十五天即函覆(八十一.八.五)環保署,亦表明「不能砍天然林」,不得採個案出租國有林班地之特例辦理,建議援用和平水泥專業區模式,以專業區方式由政府統籌規劃辦理。函中另說明,生態環境影響評估至少應進行一年四季以上之現地調查,開發業者直接引用三十及四十公里外的資料,試圖混淆視聽,因而予以直接否定性的評定。及至八十二年五月三十日,農委會回覆環保署八十二.三.卅一的公函,說明審查世易水泥案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的「補充說明」,在態度上已有一八度的大轉變,不再敘述任何否定的措詞,甚至直載「省林業主管機關是否同意列入礦區出租使用,併請洽辦」,也就是說,不到十個月期間內,案情急轉直下,農委會已同意或至少不再反對該案,更以間接、隱藏式命令,要求省林務局同意業者,以礦區出租國有林班地的方式融通。

及至八十二年七月廿九日,農委會再函覆環保署,就業者所提出的第二次補充說明資料作意見陳述,文中僅述及依據行政院八十二.四.九函示,對礦業等,應特別訂定具體條件,嚴格加以規範,而農委會正在研擬該「規範」,等該「規範」核定公佈後,再審該案。也就是說,準備如何以技術犯規,規避前述禁伐天然林禁令。就在這一年度著手秘密作業,研商如何護航,終於在八十三年一月二十日,由林業處研擬修正「申請租用國有林事業區林班地為礦業用地審核注意事項」,假借奉行政院「貫徹國土保安、維護森林資源,對礦業等易於危害水土保持的施業,應特別訂定具體條件,嚴格加以規範」之指示,執行翻雲覆雨、顛倒是非的修改法規,以遂行伐木開礦的目的。

全國最高砍樹單位為符合財團利益,奉國家名器,公然顛覆原有保育條款,將該擋人財路的法規第二條:申請租用(包括擴增租用)礦業用地,其位置屬「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第八條第二項:全面禁伐天然林、水庫上游集水區保安林、生態保護區、自然保留區、國家公園及無法復舊造林之地區,不得砍伐之地區,以需砍伐林木始能採礦者,不予租用」,逕自更改為「探採礦或採取土石及開闢相關搬運道路等實際需要使用林地,經依礦業法、森林法暨相關法規申請核准,並符合砍伐天然林障礙木標準者,應予租用。前項申請租用礦業用地,位於水庫上游集水區保安林、生態保護區、自然保留區及無法復舊造林區,或天然林每公頃蓄積量在三十立方公尺以上,如需砍伐林木始能採礦者,不予租用……」,字面上「不予租用」,實際上卻真放水;至於第四條敘述不予租用的情形,包括海拔一二○○公尺以上不易復舊造林著,林相覆蓋良好,每公頃蓄積量在一百立方公尺以上者;天然林每公頃蓄積量在三十立方公尺以上或珍貴人工林及母樹林者……。表面上對一地之可否開礦而予以租用的程序,先看其地點,再看地被,以每公頃三十立方公尺為判斷標準。

於是,在全國官僚大種龍柏的植樹節前夕,農委會正式向外宣佈,為配合(東部)開礦,將原先全面禁伐的天然林禁令廢止,林官還表示,全面禁伐天然林是「不合實際,今起,包括國家公園在內,只要經過主管機關同意而百無禁忌,換句話說,再度以行政裁量權的「人治掛帥」,左右台灣自然資源的生死大計。

民間森林運動抗爭了六、七年,換得二年意思、意思的禁伐口號,一遇開礦大纛高揭,森林傾倒若兵敗,上述農委會的黑箱作業,正是此一惡例所締造的時代悲劇。這個政權從未放棄消滅台灣原生資源的不當念頭!

準此,則世易水泥申請案既位於林務局所宣稱的「自然保護區」,即令依奉新訂頒之規定,每公頃蓄積量在三十立方公尺以上者,亦不得租用,為何在最近的公函(八十三年三月廿一日),也正是環保署所謂的「上開意見」,絲毫不見任何材積蓄積的引證,只見由農委會背書肯定:「該水泥廠石灰石採礦場礦業用地均坐落在山胞保留地區域內,區內林木已非屬原始天然林;又,國有林事業區林班土地劃入礦區範圍面積十九公頃餘,但僅屬礦區不屬礦業用地,在台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實施期間,自無採伐國有林事業區天然林木情事」。這段完全放水的許可證詞其意義如下:

1. 如果農委會是對的,則林務局先前的勘察報告必定是造假或誣陷。

2. 如果農委會是對的,則「原始天然林」不是「天然林」,「天然林」也不是「原始天然林」。

3. 如果農委會是對的,則國有林事業區的天然林不可砍,但山胞保留地的天然林則可以砍。

4. 如果農委會是對的,則開礦業者必然已經依照先前農委會的要求,作了一年四季以上的礦區生態調查,且一切都沒有不良影響。

5. 如果農委會一切都對,則環保署也不應該只是依據農委會的公函作「環境影響評估」的「紙上審核」,環保大署總該提出自己的勘審見解。

究竟這兩單位為何對世易具備如此高的「一致性」?頗值得探討。

以上僅就該案審查結論第一項作分析,也就是說,農委會為配合開礦,在十六個月內,從不准到修改法規迎合經濟部及特權,甚至主動為業者背書,極盡討好之能事,而環保署卻昏庸引據,毫無置喙能力。然而,再檢視環保署其他十一點審查結論,幾近於「完全放行」,甚至全是同意之後的但書寫法,一副橡皮圖章的姿態,儼然共犯結構。例如結論第二項「……應設法降低礦區開採高度,訂定植生綠化復舊造林時程,規劃廠區外圍設置緩衝綠帶」來掩護破壞景觀,所謂審查結論之一,竟然只是教導業者如何化妝、掩人耳目,第三項則說:「民意有反對意見,請目的事業機關審慎考量開發單位與當地民意協調處理程度,避免日後糾紛與爭議」,相當於在說:「我支持你們開發,但當地人你們要自己去擺平」;第四項關於保育類野生動物共計約有二十餘種,其中珍稀及瀕臨滅絕者有六種,「應參照野動保育主管機關意見,依法辦理」,亦即一切踢給法規「負責」;第五項係對礦區及運輸道路開挖等邊坡穩定的問題,指示「宜另提水土保持計畫書報水土保持及水利主管機關」,第六項直陳:「若本計畫予以核定,污染防治部分應注意…」;第七項以後涉及水權、交通、文化、監測等,以一貫踢球的手法傳給各主管單位或法規。

這一份八三年五月四日(八十三)環署綜字的公函,正代表即將插入太魯閣門面的那把刀,向國人宣示不幸、不義與公權橫行的實錄。東部環保人士要求筆者解析,謹陳述如上,同時,筆者也要向當局表達台灣人民的抗議,因為二百餘公頃的天然林之剷除事小,為迎合、方便特權而斲傷國土,且在法規上全盤棄守天然林事大。官僚除了竭盡心力逃避直接觸犯法規法條規定以外,心中完全沒有自然文化的認知,一個腐敗的農林系統已經夠悲哀了,如今連環保署也要淪亡矣?!

台灣時報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