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峯
2018年4月29日,勘查太麻里泰王段海岸造林。左起:劉瓊蓮處長、林華慶局長、筆者、吳昌祐課長及李允中組長。 |
日本人對於重要木造建築,例如明治神宮等等神社,主幹材選定後,伐木時,一定要標記樹幹在現地的坡向、向陽等樹幹的部位;安置在建築物時,務必維持其生立木時的方位。如此,坊間有種說法:樹齡千年的幹材,也可使用千年,也有實例證實所言不虛。
我口訪梅山鄉杉木造林業者,他們強調:在地樹木在地使用,使用期最長久。
這些都是不同面向的經驗知識或常識,只引用到歸納法的表象,並無探究樹木遺傳的變異、歧異,也無較仔細的生態探討,而歷來台灣的育苗與造林,似乎也沒有充分且系統化深入的討論、實驗暨實務累聚性的成果?
目前為止,關於生態保育、復育的育苗,或生態綠化的育苗,乃至其等造林方面,我沒有檢視所有的相關報告,不宜大放厥詞,僅依實地所見的現象或事實,提出若干反思或建言。
§ 經濟林育苗的過往台東苗圃(2018.4.29)。 |
苗木培育(簡稱育苗)與建造森林(簡稱造林),表面上是以人力營造出以生產林木為目的的事工,事實上是在人力干預下,林木在人為若干程度對環境的改造中,依其遺傳物質及環境條件作用下的自然成長。因此,經濟造林的良窳,取決於經營者用心用力的程度,其與自然保育為目的的育林,存有很大的差異,但目前似乎含混不清,或乏人探討。
歷來以種子繁殖出來的苗木叫做「實生苗」,佔據台灣苗木的絕大部分,只有少數樹種如牛樟,種實產量少,育苗也較困難,2、30年前我一位朋友黃瑞祥博士,終於成功地扦插了無性繁殖苗,且大量推廣之。
2018年4月底,台東林管處的同仁告訴我,他們曾經將牛樟苗木栽種到林地上,不出幾天,苗木都消失了。當時,一株牛樟苗天價,據說叫賣到三百塊錢,可見先前其育苗的困難。
台灣造林及綠化的苗木,其種源主要來自母樹林,而遠在1980、1990年代,全國百餘處母樹林就因為地處偏遠、遺傳基因池貧瘠、母樹高齡、近親交配、風災地變等,光是為經濟林木的種源就已捉襟見肘,遑論保育需要。後來,又有「種子庫」、「林木種質源」、「營養系庫及其種子生產區」、「種源及後裔造林地」,以及生產無性繁殖苗的「採穗園」等等,種種嘗試及努力都值得肯定與鼓勵,然而,以我對自然界的瞭解,實在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重點在於觀念,而不見得是硬體、經費、人力等問題。
過往採種母樹的標準,所謂的優良,常只是對幹材性狀的取捨,根本忽視天演之與環境變遷的長期相關,而歷來多如牛毛的研究報告,真正得以落實實務者,似乎不多!龐多的問題我無法在此一一申論,以下,試就2018年4月29日台東苗圃的浮光掠影簡述。
§ 台東林區管理處台東苗圃現況
台東苗圃留床苗培育告示牌(2018.4.29)。 |
台東苗圃空間配置圖(2018.4.29)。 |
本苗圃位於東管處第2519號保安林內,面積約2公頃,以培育海岸造林樹種為主,苗木提供海岸林地造林,以及社區綠美化、公部門造林。
以106年度工作或成果(契作),在2017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間內,育成2批、16物種,合計約24萬餘株,樹種如下:
木麻黃、厚葉石斑木、水黃皮、林投、臭娘子、黃槿、欖仁、台灣樹蘭、白千層、蘭嶼羅漢松、草海桐、毛柿、白水木、象牙木、止宮樹、繖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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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袋苗排列毗連(2018.4.29)。 |
§ 苗圃所見之我見
依據苗木生長現象之反思,舉例如下:
1.由於套袋苗木可能為了作業方便,一袋袋毗連而整齊排列,導致苗木因過於擁擠、陽光不足,因而芽端迅速抽長,可能影響後續播植後的健全生長能力。
基本原理乃充分陽光可抑制節間生長(elongation),例如製作豆芽的遮光,產生綠豆芽、黃豆芽供菜肴的現象,下圖草海桐(左)及止宮樹(右)即呈現如此的「拔高現象」:
苗木的「拔高現象」(2018.4.29)。 |
過往對苗木規格的要求,例如苗高度、苗徑等,若非經濟林造林,驗收標準似宜修改;而培育苗木袋的空間配置,似宜間隔5–10公分或以上,若平面空間不足,另可考量立體配置。(註:一般苗圃面積都足夠,只是「方便」性問題等。)
2.種苗的「齊一性」似乎是一類「迷失」,如果是生態保育的復育苗木,似宜容許「天差地別」的「規格」,這是個人40餘年野外植被調查的經驗法則。
歷來聽聞太多「師法自然」的「說法」,但筆者所見,卻都違反自然的現象,根本的原因出在自然野地的閱歷或經驗程度使然。自然界的苗木不一而足,具足高歧異度,提供環境天擇的變異方向來篩選。而苗圃的環境因子呈現均一或均質化現象,因此,如果考慮遺傳物質的多樣性,自當允許苗木表現型(phenotype)的參差不齊。
3.繼上項,檢視台東苗圃107年度的苗木形相,我推測其種源應甚均質,或說來源的母樹株數過於不足(註:除非曾經進行汰苗過程,如是,則汰苗觀念及行為也可檢討。),建議加寬種源多樣性,且所有採種過程,最好建立永久基本資訊,且長年選樣追蹤。
4.套袋前的苗床,嘗試多元播植,而非單獨一物種;接著,袋苗也不必單種成畦,而採多種混雜、逢機排列;乃至未來出苗移植到欲造林之地,亦然。也就是採取「總量管制」,而非單種培育。
總原則,在育苗階段,增加環境壓力及物種競爭的效應。
這項觀念及務實作法,必然有所衝突於過往行之長年的慣習,然而,只要渡過「陣痛期」,一樣可以「熟能生巧」。畢竟牛頓三大定律之一的「動者恆動,靜者恆靜」,也是普世人性之一,啟動改變,施以「外力」,即可奏效。
因此,若要改革,必須考量種實的前置配套,如下:
5.物種必須進行「生態分群(ecological grouping)」,先依兩大類面向的區隔:
A.空間分布標準分群。
B.演替(時間)階段分群。
也可加上C.重大生育地分群,例如珊瑚礁岩生植群等。
空間分布標準分群可以海岸天然植被系列,至少劃分為:海岸前帶草本植物群(例如馬鞍藤、肥豬豆、濱刀豆、濱刺草等)、面海第一矮灌木帶群(例如海埔姜、水芫花、毛苦參、草海桐、苦林盤……)、面海第二灌木帶群(例如林投、白水木、臭娘子……)、海岸林第一小喬木帶群(例如繖楊、黃槿、水黃皮……等,這些物種的生態指標即海岸林林緣種,也可分布至內陸及後岸)、典型海岸林帶群(例如:欖仁、棋盤腳、蓮葉桐、白榕、毛柿、大葉山欖、瓊崖海棠……,林下混合內陸物種及海岸灌木及小喬木物種)、後岸物種群(尚可依山坡分帶,在此略之。例如山欖、大葉樹蘭、台灣海棗、紅柴、台灣海桐、九芎、大頭菜、虎皮楠、恆春楊梅……),以及山地物種群(應予龐大分類,略)。演替(時間)階段的分群,是複層造林及生態綠化必須考慮的重大分群,但因海岸造林目前涉及者,大多屬於前階段的不耐蔭(或嗜陽)的先鋒物種,故暫不予細論。
至於重大生育地分群,正是台灣海岸植群的6大類型:砂灘群(包括砂丘)、海岸溼地群(含鹽鹼土)、潮間帶紅樹林群、低位珊瑚礁群、高位珊瑚礁群(含衝風有刺灌叢),以及海崖物種群等。
6.同一類生態分群即可實施育苗、套袋乃至移植造林的「多元培育、總量管制」,且此等苗木,應依欲造林地的空間分化,實勘現地而決定近、中、長程的評估,判定空間分帶的範圍,再予種植。
造林地的生態空間劃定,至少該有半個世紀的考量,另文探討。
7.目前為止,所有我看過的造林物種所附資料(包括系列官方或坊間圖書),大致上都甚粗放,無法提供生育地的生態資訊,似乎不具備實務(時空立地的決策)引用的功能。今後,針對每一造林物種,應予詳實的合宜立地等生態說明。
8.考量全球氣候變遷,目前的預估原則之下,欲造林地種苗的種源,以在地及向南30–80公里範圍為採種要求。這是我依據30年海岸變遷所得到的,最保守估計,以確保50年左右的前瞻設計。
9.其他實務經驗應予建立口述史的採訪調查,長期累積在地經驗,並隨時迴饋檢討。
10相關行政作業亦應一併檢討,特別是委託苗商、業者等,溝通、可行性探討等,皆詳實討論。
以上,但為一次實勘後,對海岸苗圃的若干思維或建議。
台灣海棗實生苗(2018.4.29)。 |
遮蔭苗床(2018.4.29)。 |
台東苗圃袋苗(2018.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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