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0日 星期五

【台灣文學外篇】

陳玉峯
某文化局要我參與「該市文學」的諮詢會議,說是要從50餘位表列出來的作家當中,排列「前20名」,而其作品「值得推薦運用於公共設施」,也要討論如何界定○○市的「文學作家」、「在地文學作家」,而可代表該市的作家及作品是何?如何結合民間力量,「幫助在地作家,推展地方文學」?還有,文學作品運用在公共設施的方式,何者可優先辦理?
奇怪的是,該單位提供的「作家」系列,包括長年居住在國外,作品是藥草、園藝,還有書寫對(春)聯、書法等等,有些根本看不出有何出版,或僅止於幾篇評論,真讓我開了眼界,也讓我對「文學」、「作家」有了顛覆性的想像!更扯的是,出席會議者,有半數名列這些被挑選的名單中,何其「殘忍」啊,竟然要求「審查者」「公審」自己,歷史上有這等案例者,我第一個想到中國毛澤東進行的「三反五反、破四舊、造反有理、紅衛兵……」
來電中我答允了,但接到開會通知暨內容竟是如此這般,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在頭皮發麻中,我只好應景隨俗,依同等水準簡約說明幾項原則如下,當然只依「提案討論」的案由,儘可能符合主事單位的要求。
一、 界定「在地文學作家」
1.功能型:在地出生,無論其是否書寫出與該地有無相關的作品,但其乃世界或國際級作家,表達普世人性,深具高度藝文價值,幾乎無人有異議者,當然將之列為最佳等級。因為這類作家本來就鳳毛鱗爪,將之列位,是沾其光而非「肯定、幫助」人家,講粗俗些,這是「神主牌」。
2.依個人的藝術觀點,文字的藝術或藝術的文字叫文學,文學跟報導或非文學的差別在於:非文學類的文字(最多的如報導)看過沒多久就忘掉,好的文學卻可以鬼魂、精靈般,無預設而三不五時出現在神經傳導上,文學如同多巴因。而好的藝術通常就是足以反映時代的夢魘、集體的理想或吶喊,或普世的人性,而繞樑一生,或超越時空。
而在地文學當然是聯結該地天文、地文、生文、人文、社會、時代、文明、文化或特定案例的文學藝術,具備該地特徵或內涵。據此,我無能「排列前20名」作家,也懇請政府單位千萬不要「排列」作家,如果硬要「排列」,何妨先讓全市市民推薦,只作統計反應「喜愛的作家」,另敦聘文學從事「專業」者,擬出推薦名單及作品等,但無論如何,還是不宜「排列順位」,藝文幾乎無法量販,遑論稱斤論兩,否則此舉一出,或將遭遇想像不到的非議,更違反文藝本質。
3.貴市幅員雖不大,所謂的在地作家,但由表列50餘位實乃遺漏太多,而列表者事實上與週遭縣市重疊度太大,則反覆或重複少數在地作家的意義有限,夥同要將作品運用於公共設施等老梗作法(包括銘印在茶杯等系列贈品、張貼公車,甚至於像墓碑般刻在尾大不掉的鉅石塊上,族繁不及備載),建請三思。
4.貴單位若係基於政治性考量,或「人家有,輸人不輸陣,我們也要有」,或其他奇特的理由「非幹不可」,則筆者事先聲明不予背書。
二、如何推展在地文學或如何結合民間力量從事之?
1.民間各種藝文團體有若雨後春筍處處綻放,建議貴局先收集全國各文化單位已實施的辦法暨其成果檢討,參考全球各國文化相關作法,了解市民或社會氛圍,包括一、二百種行業的見解,從長計議,兼顧前瞻,切勿以「既定政策」而一意孤行。不妨,將年度預算,先依特定公平、公開方式,交由貴市藝文團體承辦。
或說,先集結貴市普遍見解,包括工商產經任何行業的意見。
2.不只文化局,建議夥同教育局、農業局、環保局,以及有興趣的單位,謀求市府各單位本身的橫向連結與整合從事之。
3.依個人對貴市文風的了解,如果我是決策者,我會將超過半數的資源放在「沒有選票」的基礎教育上,而且是從在地生界環境、在地歷史軟硬體的認知學習面向,例如國華街,源起於貴市文人張李德和之嗜好梅花而來(政治性)。
成果收集販售義賣固然重要,耕耘、栽種、撫育、謀遠毋寧真施政也。
三、文學作品如何運用在公共設施?
陳來興畫
1.全國最普通的公共設施「文學」殆為「廁所文學」,而且精句警語不乏珠璣,或擲地有聲。此議題已先決定要做,而後問「如何運用」在硬體,筆者不予接受,如上述,先行「政策性環評」而後討論如何?
2.運用民力,先普查貴市目前既存所有公共設施上的文字,分門別類,檢討得失、錯別字、語意不清、模糊矛盾、不合時宜等等,然後匯集公告(記者會等),我預估可以造成轟動有趣而足以帶動反思與民心激勵,同時,此問題也已解決大半。
四、本會議原本主旨或目的所在(找出20位代表性作家及其作品),請原諒我私下建議幾位,此乃顧及與會委員有半數列名其中,否則一旦市民知悉,恐禍及市民觀感及市府行政,而且,本人也無能排序或要硬湊2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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