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文章-公民行動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文章-公民行動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8年2月7日 星期三

【地震活體預測】


陳玉峯


201825日晚上935937之間,一位朋友與我在Line上的對話如下:
「我又一直耳鳴。」
「預測好幾天了!」
我回:「地震多了?」
「對啊,耳朵超痛的,刺痛!」
我回:「大的地震?」
「我不知道,只要有地震,只要後來發生45級以上的,(事前)都痛。
事實上在先前的一些小震前,這位朋友早就跟我抱怨他的耳朵又痛了!
他說:「老師,你真的可以研究我!」
多年來這位朋友的耳痛預測神準!
我讀過一些預測地震的報導,網上也有甚多資訊;美國的物理學研究報告則證明了「地震不能預測」,如果預測指的是準確的時間、震央、規模或震度。然而,生物界的許多現象,對自然無機環境的敏感及「先知」,這也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只不過還不能符合唯物科學的近乎公式的預測標準罷了!
不能公布朋友的姓名等,避免他無謂的「忙碌」,但因多年來他跟我說的,「成真」概率太高了,教我折服!



2016年10月22日 星期六

求求您,為孩子找尋一片藍天! —「脫口罩!找藍天影像行動計畫」側寫

陳玉峯
~環保與經濟發展本來就是同一件事,環保會出問題是欲望與良知比例原則的問題;是資本、特權集團「賺多少」的問題;是這代人與後代子孫權益的分配問題;環保從來都是政治清廉度的問題……
政客漂亮到令人嘔吐的信誓旦旦可以休止了!人民明明呼吸道不爽,天空明明就灰濛濛的的一片,遍地明明冤死了許多人,我們卻得看數據表長多少,才能決定健不健康!幹!這是啥小邏輯、理性、客觀或政府!~

要我談空污、環境正義等等,很殘忍!
1990年代有次,尚在民眾日報副刊任職的凃幸枝小姐問我:
「陳老師啊!你長期夜以繼日觀看、撰寫台灣的環境、生態悲劇,你怎能活得下去啊?!」
那時,我仍然處於「哀莫大於心不死!」,只能說:「這是我們的家啊!」
遠在1980年代,眼睜睜看著外來政權肆無忌憚地摧毀母親母土的山林生界,以及工業化後一波波龐雜毒物污染生民,一批批有識之士,夥同各地的環境「難民」終於揭竿而起,各式各樣的抗爭活動此起彼落,好不熱鬧,環境權以及相關法規也不斷創生。
數十年來我始終堅信,從經濟學與生態學原理出發,環保與經濟本來就是「同一家」,從來就是一體兩面的同一件事。環保工作做得好不好,正是資本家、特權集團「賺多少」的問題,也是這代人與後代子孫權益的分配問題,更是欲望與良知比例原則的問題,從來就不是環保與經濟存有衝突的問題。對一個從來不該是問題的假問題不斷渲染、加工加料,製造其矛盾對立與衝突,只是邪惡、貪婪、自私的邪魔,為維持自身既得利益之不斷膨脹,所營造出來的污蔑與造謠!
請問全世界有史以來有幾家工廠,純粹是因為做環保而倒閉與關廠?!偏偏外來政權會同特權財團,數十年來不斷洗腦環保與經濟發展的衝突與對立,更創造罄竹難書的反宣傳,說什麼要謀求兩者的「兼顧」,要什麼「兩全與雙贏」,要尋找幻境的「平衡點」等等,一系列「精緻的愚蠢」,假善而作惡。
再強調一次,做好環保工作本來就是經濟發展的基本成本之一,念頭一轉,邪見與蓄意的無知即應消除。而所謂的政府與公權之所以存在的基本條件,就該是照顧全民、世代與生界,否則跟盜匪有何兩樣?
長年來我的相關演講也從來強調,合理開發四要件或原則:符合經濟與生態環境的永續;不能少數人獲利,多數人受害;不能這代人得利,後代子孫受害;不能唯人得利,地球生界受害。
1993年我在台中市呼籲大家正視空氣污染的議題,該年代中部都會的空氣品質在冬季季節鋒面的影響下,已淪為極度惡化,當我倡議反空污,不僅民間無反應,遑論從來踐踏台灣人民的霸權。而1980年代末葉至1990年代初葉,人們對空污的認知停留在汽機車的排廢,因而我由問卷調查切入,一方面想要理解普通人民的感受及觀念,另方面也可進行側面的宣導或告知。
訪調結論之一,讓人難過的社會風氣是:九成的人認同的事務,只有一成的人表達願意站出來付諸改善的行動,但這只是「口頭意願」,真正要行動時,估計將折半或只剩三分之一不到。
該等年代,我也做許多社會現象的調查,普遍呈現上述這類「九˙一原理」!彰顯的是,長期處於強權暴虐下的「順民」特徵,似乎舉世皆然,或普世人性之一,簡單一句話,對環境污染的社會氛圍是:「高認知、低認同、零改善」。
也就是說,台灣人民對社會、國家的意識、認知水準,尚處於奴隸、流民的狀態,而外來暴政最恐怖的摧殘台灣人民的手段,在於價值觀的改變,包括宗教愚民及教育體制徹底的操控,大量、不斷培養「以台制台」的工具性人渣,然後普施於全民。這是殺神、殺靈、殺掉台灣民族的善根,而且,長期施以小利、小惠,逐步腐蝕人心。試問DPP政權打算做什麼?正在做什麼?
2000年代,我解讀台灣社會價值觀的劇變,從戒嚴到解嚴,從解嚴到解放,從解放到解體,我殷殷盼望所謂的「本土政權」得以在價值人心面向,注入精神、性靈釜底抽薪的真變革,這些變革便當然可以由內閣大臣人選的任用看出決心與智慧,不幸的是,目前為止,大抵是「坐地分賍」的過往屍腐醬氣,絲毫看不到理想與前瞻。而在環境議題上,除了掰幾句喊爽的之外,快半年了,跟KMT時代有何差異?地方政府甚至更爛!
不是我吹毛求疵,不是我嚴苛到不近人情,而是DPP的權貴只學到表面應付的狡猾,不僅沒有反省內溯因果關係的能力,發自內心的真誠度似乎讓人感受不到,更別說實質施政的大刀闊斧。往昔民主前輩的理想、熱情、犧牲、勇猛、正直、遠見……,但不知於今何在?!
奈何之下,我將四、五位什麼「長」級「人物」的Line等,全數刪除。我拒絕送往迎來、逢迎拍馬的噁心交際,有所真誠再說不遲。
試問,從1990年代迄今,台灣投入多少人民血汗錢做環保、做廣告、做表面、做公關?偏偏毒污從土地河川連鎖立體空間無限擴散,到近來形成充滿色彩的一個名詞叫「紫爆」,更從南台往北擴張版圖,形成如今的中台夢魘!這等毒污無孔不入,並非關在室內就不受影響,為何虛假的公權單位只會呼籲大家不要外出,即令放空污假就能免除受害?!
更可恨的,環保空污「監測」了340年,公權單位到現在還「不能確定」污染源?所有三字經、五字經「幹」光之餘,人民還要忍受「科學無法確定」那家煙囪與癌症有「直接、確定的相關」?!這是啥小科學、啥小環保單位?!
稍有科學哲學內涵認知的人都清楚,歸納法不能導致真理,統計相關也不等於因果關係,但環境權記載、政客(包括小英)遣詞用字漂亮到令人嘔吐,而人民明明呼吸道不爽,天空明明就灰濛濛一片,我們卻得看數據表多少,才能決定我們健不健康?這是啥小邏輯、理性或客觀?!
環境污染問題不需要科學無能的百分百證明,天底下沒有這種「科學」,權貴及惡質資本家們不要再利用唯利是圖的「專家」,假借偽科學永遠沒完沒了的口水泡沫,拖延分分秒秒的毒害。更噁心的是一些「統媒」混水摸魚,趁機幫來自中國的毒污脫罪,說什麼中台紫爆,台化不是真凶、中國不是真凶,中火不是真凶……,幹!好像真凶是全民放屁?!統媒發揮「匪諜無孔不入」的功夫,逢洞灌水,見縫插針,一面為中國「洗淨」、一面為污染工廠「漂白」,另一面暗地裏彰顯DPP的無能,整體目的無非是咒死台灣罷了,卻佔盡台灣人七十餘年的便宜,我不相信這批人不會有報應的!
本土污染配合季節風向、地形沉澱、逆溫層效應,當然是常態污染源,但來自境外的污染台灣也無所遁逃,在1970年代早有酸雨危害,遠在1350-1850年的5百年間,來自蒙古戈壁的細砂礫,就在這5百年的小冰河時期,在南台大鬼湖內,沉積了厚厚一疊的直接證據。這段小冰期台灣年均溫較今下降了11.2C 而西風、西北風盛行。然而,今後一旦西或西北風盛行,淹埋台灣的不只是砂礫,而是數十年經濟毒污無法想像的浩劫,但不知台灣政府有無任何對策?!
40年眼睜睜盯著一件件環境悲劇,絕大部分我都無能為力。而回顧數十年控訴的書寫,我真的愈來愈想趁著還能走動,理當選個大污染源,權充人肉炸彈,了盡一生多年前為自己的下註:過去戰鬥、現在戰鬥、將來戰鬥、死後戰鬥。然而,9年來我投入宗教救贖,且在近3年重執教鞭,再度盡全力於教育事工,更在保全、發掘台灣善根,厚植台灣戰力的文化工作上不遺餘力地勘調與書寫。另則隨因緣流轉的意外投入,事實上也將身心緊繃。而肉身極其有限,能耐也屬渺小,再怎麼拚命,永遠都是做太少啊!
從去年開始,20位導演有感於空污已到遍地死人(又死無對證)的地步,再也無法沉默,慷慨跳出籌拍各地、各角度的環境關懷,希望藉由驚心動魄的現場直擊,以影像當砲彈,期能炸開人民與政府被禁錮的良知與作為,他們展開「脫口罩!找藍天影像行動計畫」,且在今年1023日起,於全國各地公播,各場次人才濟濟,節目流程內容豐富,動員30位重量級講師,在本文發布前已然展開。
然而,日前投入志士之一的黃淑梅導演卻來電告急,說是其製作的影片《為孩子找回藍天》的研習工作坊的報名人數個位數,她為同志擔憂,為全國人民的冷漠痛心,她從1999921大地震之後多次頻繁訪問我,她是極少數瞭解我工作內涵者之一,因此,她急氣敗壞地告訴我,她實在不想麻煩我,但情非得已。她講得幾乎聲淚俱下,因為最讓她膽戰心寒者,台灣環污受害者的價值觀,竟然淪落到無可救藥的恐怖,只要有錢可拿,就是斷子絕孫、祖宗鬼魂再毒死幾次也不在乎!因而希望我無論如何,寫一篇文章襄贊他們這群志士的壯舉!
我聞之鼻酸不已!我明白在如今「懶人包」、「速食」、「輕食」文化或「人心短路化」的台灣社會氛圍下,與其要我寫文章呼籲,倒不如請「視網膜」做個反諷短片、林昶佐「重金屬」一下人命惟危有效!黃導演的心我了知,那是在十分焦慮、情急之下,向朋友傾訴的苦痛或排譴的成分多些,另有種「德不孤必有鄰」的古典寄望。
如同人類藝術緣起於共生團體,大部分的倫理、道德或價值系統的道理皆然。在「死馬當活馬醫」的況味下,我漏夜撰寫「籲天錄」,懇請親朋好友稍微佇足襄贊,為我們的孩子保有一口乾淨的呼吸!這是個極其渺小但充滿生命共同體的意義,也是大家切身的問題啊!

空污就是政治問題,我們三十多年前如此認為,現今更昭然。DPP政權時代的考驗在此,再度懇請台灣人站出來幫助DPP政府、幫助自己、救救世代,一旦您踏進「脫口罩!找藍天影像行動計畫」的場域,您的許多休眠的古老細胞必將復活!

2016年4月21日 星期四

【茱莉亞來訪 —保育的國際對話】



2016.4.3於東海大學接受Julia訪問
20163月,我收到電子郵件,說是有位茱莉亞教授(Julia Haslett, North Carolina大學副教授)正在拍攝杜鵑花的紀錄片,她記錄全球杜鵑花的自然、人文與栽培園藝,她正在中國訪問,4月將來到台灣,打算訪談幾位台灣的相關研究者。她(們)在網路上搜尋,而認為我也是她們想要訪談的對象,因為我是從事植物研究以及投身保育運動的人。



茱莉亞擲來的問題表面上看來簡單,事實上牽涉全球時空大背景,

2016年3月18日 星期五

【台語的轉型正義】



言語、文字皆是基本人權之一。
1945年之後KMT入據台灣,竭力撲滅台語文等,如何平反?直接、間接傷害台灣人、消滅台灣文化的暴行,又如何實施轉型正義?


1997年綁架白曉燕的殺人犯陳進興,他之所以「惡貫滿盈」,「推行國語文」政策難道不是造成他人格偏差的主因之一?陳進興在國小講台語,一次罰1塊錢,累積超過1百元時,班級導師登門催討,窮得要命的母親同居人因而毒打陳進興。
我正在輯撰的《阿賢仔》男主角,在小學生時代,一樣因為講台語被掛狗牌,被分不清ㄅㄆㄇㄈ的老芋仔「老師」百般凌辱,那種老師還在衛生課,對小女生「檢查有沒有穿內褲、抱著猛親」,許多幼小心靈產生了負面心理的創傷,不時逃學、中輟,乃至誤入歧途,犯罪且「進修」成累犯,斷送一生前途或淪落社會邊緣、悲劇的性格。
阿賢仔出生於1966

2015年8月8日 星期六

【退回畢證、消滅大統課綱】



解救教育部
201586日我去教育部前撕燒教授、博士學位證書之後,據嚴台長轉述,望春風電台的Di–Di說:「那我們能燒甚麼?國小畢業證書?」
一聽此話
,猛然給我一大刺激:對呀!我怎麼那麼豬腦 (對不起,這樣罵對不起豬)!為什麼我只想到我要去抗議外來政權的思想打手教育部?我應該發起全民退還畢業證書給教育部的運動啊!

2015年8月6日 星期四

【給親愛的少年郎幾句話】(續)

新聞片段:相挺的連結
一切 盡在不言中

此時 無聲勝有聲

【給親愛的少年郎幾句話】




 今天是冠華的頭七,他在我們的身邊,讓我們向冠華致敬、默禱!大家有什麼話,就默默地告訴他。
 親愛的台灣少年家、青年朋友:大家辛苦了!
我是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教授陳玉峯,我要向大家誠懇地表達感謝與恭喜!

2015年7月19日 星期日

綠逗全國巡迴演講會高雄場 2015‧7‧4

綠逗全國巡迴演講會高雄場
陳玉峯老師 演說與座談會Q and A 、募款片段


完整影音請點:連結 

演講者:
王美琇 綠色逗陣理事長
吳錦發 屏東縣文化處處長(前綠逗發哥開講節目主持人)
陳玉峰 教授 成功大學台文系
黃國昌 研究員 島國前進
陳奕齊 基進側翼
何博文 新北市議員
沈清楷 教授 哲學星期五 

 綠逗高雄演講
陳玉峯
感恩台灣、高雄這片天地、眾神!主持人、眾來賓、現場鄉親序大、朋友,大家好!
《昔時賢文》誨汝諸君,觀今宜鑑古……()

2014年6月17日 星期二

2-6

陳玉峯



    我們是凡人,生活中不時講些言不及義的話,還有許多情緒壞事的行動,但是,朋友們,我們心中清楚,核一、二、三、四及核廢永遠是惡靈,惡靈不滅台灣人永遠不保平安!

    我們有七情六慾貪、嗔、癡,我們存有許多盲點及偏見,我們多少也會算計與偏私,但是我必須告訴你,關於生態、環境的問題或議題,我已了然無私心、無雜念,能著力、能盡心的,我只求無愧於天地良心。

    過去一段時日以來,無可否認,我聽到一些微不足道的人性雜音,套用「觀音法理」的反思方式,無非也是一面透視自己的明鏡。而我可以明確地告訴大家,個人近於完全無得無失,如果我還有一點點可被人利用的價值,我欣然接受一切!

    關於核四、核電、核廢,以及「百萬人接力行腳」運動,我在2013829日台北風雨中的記者會已然宣佈,我們五、六代同堂大反核,且將所有運動決策、規劃等,交棒於青、壯世代,我只期待先前二、三代無私付出的情操,可以傳承下去。往後,我只做些打雜暨理念、論述的工作,而且,我們還是該將重心擺在青年世代,以及「偏遠」地區公民團體的培育。

    無可否認,核電政策徹底是政治事件,如今更隨政治鬥爭而一日數變,玩弄人民於股掌之間,「核癌」卻日益坐大。無論如何,我只列舉二、三個原則或現象與大家共勉:

1.    不論政治如何動盪、翻雲覆雨、豬羊變色,反核團體或個人只有一個目標,立即廢核電、清核廢,輻射殺手一日不除,運動一日不止。政治愈混亂,核電危機愈棘手,愈須儘速終結,運動更需加速擴大與增溫!

2.    環保或保育及一些弱勢運動,本質上就是先進的政治團體或政治行為,代表世代公義、生態中心的先端政團,是走在現實社會前端的未來性政體,必須具備堅實的智性能力、充分的社會及生界的正當性,以及超越的理想性,而且,最好是發自內在理念或信仰的真誠,而深富高度的反省能力。

3.    年來國家政局現象赤裸裸地表露當局一切以降中為矢志,完全不在乎國家、社會、人民、土地與世代,核電夥同民生種種問題大抵是賣台政客玩弄的工具或犧牲品。KMT911茶壺內鬥爭中,一堆政客的嘴臉,正足以讓涉世未深的青壯朋友看清楚其齷齪的內在,而無黨派之分。今有環保團體提出連署民間版核四公投的提案,我認為時機點不宜,而應將「廢核四百萬人接力行腳」運動做大,此運動要求「廢核電、清核廢」為主訴求,且在此運動中聯署百萬人簽具完整資料,則進、退皆可揮灑自如,而不必受「公投」所囿限(包括可罷免、創制、投入選戰等等)

    關於一些細節,條列如下:
1.    接力行腳的中央隊伍請儘速提出完整計畫、工作、人員配置、經費預算,且製作標語、旗幟、各式布條、各類器材等等所有設備,訂出發放、領取、場合使用種種辦法。請余家軍儘速以書面提出。

2.    拜請地區各站或地區團體配合事項、具體內容,亟須儘早訂出,交予地區負責人、團體,並隨時連繫、調整、相互支援。

3.    地區工作宜視同一場「萬年選戰」去規劃。

4.    多線分進、合擊。

5.    我個人會在11月底、12月投入地區行腳。


6.    ……

2014年5月10日 星期六

旅法紀錄片導演 紀錄太陽花後的省思



陳慧齡/旅法紀錄片導演

    好民-Peuple de bonté, pays de beauté,這部上傳到youtube的一個記錄3月30日巴黎人權廣場上一個支持太陽花運動的記錄短片,至今累積九萬多觀看次數。身為作者,我一個無心插柳的動作,引起了預料之外的迴響,同時也讓我重新思考創作的本質與他者的關係。

    這部片是個人作品,僅僅反應我自己,做為一個影像創作者,當天參加活動的感受。除了拍紀錄片,或寫電影劇本之外,我平時在日常生活中,就有大量拍攝的習慣。不是為了創作,純粹是一個記錄生活的習慣。330,是值得記錄的一天,我抓起一台陽春型手掌一般大小的攝影機,早早就上路了。影片是我個人參與活動期間,拍攝下來的。當天看到主辦單位也派了好幾個攝影師,用較專業的機器在拍。我想,既然有人負責記錄,那我就放心了。於是,我開始隨性地拍自己特別感興趣的人事物。活動後,我用很短的時間完成剪接,就上傳到網路分享。之前沒花時間修細部的原因是我希望儘快將影片上傳跟大家分享。一方面,讓我的法國朋友們知道這件事,二方面,我想這些來自法國各界支持的聲音,可以讓在台灣努力推動公民運動的人們,感到不孤單。

不同的城市 不同的創意 對台灣學運的支持

    巴黎主辦當天活動的團隊辦的很用心,但很可惜我之前並不認識他們。我的影片不能代表他們的立場,更不能代為傳達全法國所有的支持聲。因為,法國其他城市如里昂或史特拉斯堡也有太陽花運動,他們辦的很出色。就像其他國家的城市一樣,每個籌辦團隊都用著不同的創意,對台灣學運的民主訴求表達支持。他們也都有團隊自己拍的紀錄影片,有各自不同的拍攝與觀看方式,但每一部都很真誠、很感人。

    儘管學運結束了,然而現在回顧起330這一天在巴黎的聚會,我仍記憶猶新。當初,我是看到臉書,獲知330活動的消息。如果我想的沒錯,應該是海外留學生聲援台灣反服貿所發起的全球串聯活動。我想巴黎的學生們應該是用短短幾天的時間,找齊了連線直播的所有器材,準備了演說,樂團表演,以及傳單印製,黃布條,大形海報等等事宜。當天響應的人,不只是留學生,一些在法國定居多年的台灣人,還有他們的法國親人,全家出動。許多人甚至從南部坐高速火車專程北上巴黎,跟大家會合。我不認識這些人,但是抵達人權廣場後,遠遠就看到黑壓壓的一群,人人手拿太陽花,一瞬間,我像看到家人一樣,想哭的衝動上竄到喉嚨。

    後來聽說,主辦的團隊原先安排的許多演講者因故無法前往。然而,我當天看到的情況卻是:有絡繹不絕的人願意主動上台講話,分享他們之所以支持台灣太陽花學運的想法。麥可風是很開放地在每個自願講話的參與者手中傳遞。除了台灣人,還有許多法國大學教授,法國全國學生會代表(就是當年法國六八學運的那個組織),德國人,日本人,穿著印有台灣是我的家T恤的美國人。有一個會說五種語言的台灣阿姨,一下子幫現場德國人翻譯,一下子又要幫上台的日本人翻譯。許多原本只是路過的法國人,一時好奇過來看熱鬧,結果過一會兒,他們手臂也繫上了黃布條,最後,竟留下來聽全場。幾個非裔法國人,還跟著大家用法文念著:「捍衛民主」這個口號。他們不是在法台人的親友,而是素未謀面的人,但是基於對民主價值的認同,讓他們在那一天,選擇停下腳步跟台灣人站在一起。猶記,那時一邊拿著攝影機拍攝的我,一時忘情,也跟著大家嘶聲力竭地喊,完全忘記我的聲音將造成剪接上的困擾這件事。啊!那真是讓人難忘的一刻。台灣人一次珍貴的集體記憶。

旁觀的外國人 超越藍綠看到台灣核心價值

    這些外國朋友,以旁觀者的角度來細述他們眼中台灣的美好,以及他們對台灣公民運動的支持。有很多話,礙於篇幅,沒有被剪接到影片中,我可以在此補充。他們也提到以前在台灣生活的經驗,在台灣被感動到的人事物。作為旁觀的外國人,他們的論點,超越藍綠統獨的二分概念,幫助了台灣人看到自己的核心價值:「民主」,「多元文化」,以及外國人念念不忘的「台灣人情味」。他們再一次地提醒了我們,今日究竟為何而戰。

    當天活動的各種言論,主要在於對台灣的太陽花運動與台灣民主表示支持。必須說明的是,影片中呈現的不管是台灣人或外國友人的致辭,都是出自個人的觀點,不能代表談話者背後的整個社群,更遑論代表一整個國家對台灣的官方立場。我個人觀察到的,在這個場合裡,情感交流大於論述的建立。一個短片影像創作的職責,不在於做出一個系統性的大論述。其可貴之處,是當影像超越了語言與文字的指涉,它所顯示的不只是直指人心的情感,還是一種狀態跟姿態。我捕捉當下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互動,對每個自我表達的個體,進行一種注視。我不想追求所謂「客觀」的立場,因為立場是一個相對性的問題。「絕對的客觀」並不存在。因此,我的影片,反應的當然是我個人的觀點及感受。其價值,也僅僅是集體記憶拼圖裡的一個小光點。因此,我們需要更多具個人觀點的作者一起努力,才能建構出這個大光譜。而我個人所做的,也只是讓這個小光點,盡力發光,如此而以。

    後來影片獲得超出預期的迴響,是我始料未及。我感到很榮幸,有這個機會用所學,在對的時間點做出對的事。我尤其希望主辦當天活動的台灣同學們與上鏡頭的外國朋友,也都能看到這個活動記錄。他們說的話,傳遞了真摯的情感,除了讓我一些法國朋友了解台灣的局勢之外,也安慰了當初許多參與學運的學生們。甚至,今日仍持續地鼓勵著正在進行各種公民運動的台灣朋友。

這部紀錄是起點 期許完整作品出爐

    我對這一部片的定義,原本是一個簡單的活動記錄,一部個人剪影式的影像書寫如此而已。然而,影片的迴響除了反應台灣人民渴望被國際認可的需求,同時也讓我明白了一件事:國外各界對台灣的觀點,可以超越藍綠二元思維,幫助台灣人民看清處自己文化的核心價值,以及未來的各種可能性。因此,我期許自己能夠以這個記錄影片為敘事起點,進一步發展成一部真正的紀錄片。從學運事件開始,將330法國各界外國友人對台灣的支持,延伸並加入歐洲各學者對台灣的看法,作一個多元論述的收集,包括他們認識台灣的原由,他們所理解的台灣文化。在這個紀錄片拍攝計畫中,我期待能將這些外國人邂逅一座島嶼的故事,如同肖像畫一般,一一展演。以外國人的視野,來間接呈現一個「他者」眼中的島嶼肖像。作為一個紀錄片導演,這將是我個人可以為台灣盡到的一份心力。

    接下來,我想先回過頭去,談談我個人為什麼當初會關心反服貿的議題,最後再進一步談到對台灣未來的展望。

    我認為服貿問題,從來不只是經濟問題,而是政治問題。服貿事件揭示的是中國與台灣關係的劇變,在缺乏人民參與的監督機制下,對台灣民主自由所造成的重大威脅。然而,我不反中。今日,我們不只是為台灣民主而戰,同時更為中國渴望自由的青年而奮鬥。我熱愛中華文化,因為那是滋養我的文化根源之一。我在法國也認識很多中國朋友,長年下來,我很珍惜這份深刻的友誼。中國老百姓,不是我們的敵人。我們該抵抗的是極權體制與權貴文化,兩者結合下,所將造成的思想與文化的殖民。

    我認為,小國小民的命運,不是沒有出口。除了對外與各國合作,台灣內部該建立出獨特的精緻文化。因為錢砸再多,也只能複製出另一個沒有靈魂無滋無味的杜拜。而我們的台灣,雖然小,但有著自己的個性,為了在世界上求生存,為了讓國際對台灣有需求,我們注定要成為獨一無二的自己。

海外台灣人 需要一個根

    由於我自己在法國留學工作,定居多年,特別能感受到認同的需求。我關心的不只是反服貿的議題,我在乎所有跟台灣有關的事。在海外的台灣人,需要一個根。只要心有所歸,便能闖盪天涯而不迷失。只要根在,無論在何處立足,他鄉也可以是故鄉。今天,我用影像把國外的支持聲傳回來台灣。我也期許著自己,有一天,可以用影像的力量,讓世界認識台灣。

    「做台灣人」,關係到政治立場的選擇與文化的認同,但這件事更體現一種存在姿態。那是注定在眾帝國夾縫中求生的島民,面對沈重的過去與不確定的未來,當下仍然選擇要走自己的路,如此一種決心。「做台灣人」意味著放棄輸贏的估算,義無返顧地往前走。而那是善變的機會主義者所從來不敢下的賭注。我想,我們今天努力的一切,為的不是在有生之年收割最後的勝利,而是此刻當下人心的深耘。

    楊德昌說:「我們何其幸運,生長在這個不幸的時代」

    坎坷的台灣命運,造就今日的島民,在矛盾與無解中,仍然試著找出口,總是反覆辯證著自己存在的意義,永遠不想放棄做自己的絲毫可能。

    "Les Taïwanais représentent un peuple qui incarne la résistance". (台灣人,是一群體現「對抗」一字意義的人民。) 我在法國讀研究所的一位老師這樣跟我說。

    此刻當下,我選擇對抗,作為一種生存姿態,做為一個「台灣人」。何其幸運!

    最後,我想對太陽花運動結束後投入各種公民運動的學生們說:謝謝你們為台灣所做的一切,在海外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深深以你們為榮。你們的論述與組織能力,在在告訴人民,台灣的未來是有希望的。你們是那麼年輕,卻已然把國家重擔一肩扛下。於是,現在台灣各地每個阿姨叔叔阿公阿嬤們,也開始關心起國家大事。你們讓大人們知道:只要能團結,只要每一個人都願意用行動為台灣做一點事,那麼,改變是有可能的!我們期許著島嶼上的人民,將以自由意志來決定自己的命運,以思考,創意與行動,來建構台灣價值。

    「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是我們是好國好民。」

    學運落幕,但公民運動正要啟航,還有好多問題要解決。這條路,我們一起走。


    福爾摩沙之春,開始了!


~本文轉載自《民報》
文章索引

2014年5月3日 星期六

獨媒協會對於「428忠孝西路天橋事件」之聲明

   
    因林義雄先生之禁食反核義行,舉國的反核群眾大舉集結,更於四月二十七日,反核群眾在忠孝西路沿線集體靜坐,表達聲援林義雄先生的停建核四、落實民主的訴求。各媒體記者、獨立記者乃至於公民記者,先後趕赴現場採訪此一舉國矚目事件,向關心此事之全國傳達第一手的即時資訊,以實現人民「知的權利」。這是新聞自由與採訪權的保障的目的,也是每位記者的神聖使命。

    在臺北市長宣示「還路於民」的四月二十八日清晨,部分記者為避免妨害警方執行公務,於忠孝西路之天橋架設攝影器材,並藉以取得高處視角之採訪畫面。詎料警方竟無任何法源依據之情形下,以十餘名身著全套鎮暴裝之員警,有組織地自忠孝西路之天橋北側,一路成橫列,以肉身向前強推之強制方式,施強暴於在場記者,迫使在場記者被推向天橋南側並一路被逼下橋面,期間更以手電筒強光照射現場攝影鏡頭,避免被記者將其惡行拍下。

    實則,僅是為疏散交通,人行道、乃至於天橋,均非當日現場執行驅趕職務之必要範圍,自然也無任何法律之明確依據,可以排除在天橋上之記者行使憲法所保障之新聞自由與採訪權,員警如此行徑,毫無合法空間可言。此種公務人員知法犯法、妨礙新聞記者行使其採訪權利之行為,已構成刑事犯罪,本會必戮力協助相關受害記者提出控訴,尤其對此種顯有組織、計畫之行動,現場行動指揮官絕對要負最大之責任,我們也絕對不姑息。

    記者是全國公民的眼睛,當公民不再緊盯政府的作為時,國家就會化身為暴虐的利維坦,從324行政院現場,到428忠孝西路的天橋,一旦新聞記者退場,接踵而來的就是血淋淋的國家暴力。我們為記者的新聞自由,捍衛到底,這是我們身為記者,身為公民之眼的尊嚴與使命所在,絕不容絲毫退讓!

~轉載自《獨立媒體工作者協會》103.05.01

看破生死;生與死是一體兩面

黃文龍

    林義雄律師日前宣布停止禁食、續為廢核努力。
    這幾天,關心台灣自由民主的朋友都這樣彼此關心相借問「林律師會不會出事?要怎麼挽留?會不會亂?」
  我一直在想,林律師無論如何是死不了的,看破生死的人,生與死是同一件事、或是一體兩面。林律師赴醫院做什麼已不是重點,重要的是,林律師一生的行止,和林家血案遭遇後至今,案未破,藍二代仍在台灣人民支持下政黨再輪替;台灣社會追求自由民主人士當年的主要運動目標-「讓那個萬惡政權從地球上消失」-中國國民黨卻仍家大業大,子孫繁衍族繁不足備載,「獨裁政權已演化」」。君不見,今日馬政權宣布,「郝立強」當其副主席們,中國國民黨不再遮掩,堂而皇之效法「紅二代」,以正蘭旗「藍二代」正式接班、對幹台灣人民,讓中國國民黨「用選舉消滅台灣選舉」,就像當初戒嚴時的開放選舉,台灣自由民主啟蒙者陳少廷先生當時就說,國民黨內部消息:「好吧,就選吧,用選舉消滅選舉!」
 林律師廢核、禁食其實是做功德給台灣社會,因核電不廢-台灣穩死,不只自由民主;只是屆時是台灣土地與人民一齊陪葬爾!這是林律師看破生死的關鍵。
    由下面三則時事更見台灣自由民主路迢遙:
①雞排妹與星雲法師、
②郝市長的劫機說、
③楊秋興的正人君子說;
雞排妹與星雲法師
 星雲法師曾表示,「災害難免、自求多福」,台灣要進步ㄧ定要核電、核四要建;雞排妹近日向媒體表示,那核廢料有譜了!雞排妹機靈,以藝人行銷核廢料,馬政權與台電應禮聘這兩位知名社會人士代言核電、核廢料-法師代言核電、雞排妹代言行銷核廢料。出家人不打誆語;有影響力社會人事發言更要審慎負責,佛光山燈會夜間金光閃閃、金璧輝煌,佛法無邊,法師出面處理核廢料更能釋群疑、更形核電可行之道裡。雞排妹善哉大言。
郝市長與劫機、反劫機
 郝市長近日斥責路倒忠孝西路環保人士是劫機行為。劫機行為是不當,但郝市長引喻失義;得看情境,反核人士當天舉止頂多是反劫機!
 郝市長譏反核人士劫機,其實就環保土地倫理而言,飛機就像核電、核廢料,卻為政經利益集團夾持綁架飛往地獄谷,同機人員有老少男女、有罪沒罪的、藍三代富三代的、有各年齡層各階層士農工商人士,不分藍綠,已漸邁向那死亡的幽谷。爲挽救機上人員生命,反劫機是義舉!劫機人是,「不是政府的馬政權」-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那有重大政策改變由黨發言人對外宣示的文化?!那有十趴上下民意的政權綁架七十趴的公意?!反核是反劫機行為,是爲生民立命、為萬事開太平之壯舉,何來譴責!?該譴責的是馬政權哩!
楊秋興先生稱讚馬英九總統是正人君子
 楊秋興近日稱讚馬先生是正人君子,讚言發生於馬王政爭、反服貿學運、廢核路倒、林義雄先生為爭取自由民主而禁食廢核之後,楊先生真勇敢而幽默,敢言人不敢言,媒體友人戲稱,這是南部政壇難得的醬料-聽者噴飯。有深入淺出的政壇朋友曾經如此嘆到:「想當政治人物起始就是要:裝不想笑的笑容、說以前不敢說的話、握不想握的手,還有,做過去不想做的事,……」。馬先生比諸於林義雄先生,難道曾為綠營中人,楊先生何吝於稱道林先生一聲:「馬英九總統跟林義雄先生一樣,是正人君子!」這樣還算有點營養、好聽一些吧!?
 世道如此,諸君您說,正人君子活得會順遂?!這樣的台灣,正人君子焉得不想看破生死?!
原文刊載於:民報看破生死與時事三則
文章索引

2014年4月24日 星期四

天祐林義雄、天祐台灣!

黃文龍


「如果我能有所選擇,要我再出生在台灣一次,那我是絕對不幹的。」
    月前,友人蘇董送來林義雄先生新著「只有香如故」上下集套書,蘇董說:「這是絕版書,以後會看不到。」林律師爲廢核而進行禁食,我才想到蘇董的言外之意。記得當年林律師在受難之後,曾出版一同名書,今書更添增許多篇幅,以書信方式向唯一倖存女兒奐均,述說他完整的各層面人生看法、心路歷程。每章節後並節錄東西文明醒世經典。我及時翻閱、先映入眼的是前面類似身後交代話語,內心不禁抖然一震,尤其「最後的話」前一段尾:「如果我能有所選擇,要我再出生在台灣一次,那我是絕對不幹的。」多麼令人心酸地在哀悼這塊土地生界。太陽花學運後,「帆、廷」出關立法院,有幾次電子媒體畫面重播「帆、廷」與林律師相擁拍肩的鏡頭,也幾次令我想到這句話而鼻酸、目眶濕濕。
    儘管這兩天有各路黨政重要人士前往探視與關心、聲援,也有藍營名嘴公然指明謾罵、誣蔑林義雄先生;面對可能的生命終結,林律師為廢核而看破生死界的悲壯形色,已然撼動了島國社會;「無權者的權利是語言、有權者的權利是權力」,林律師的經歷、人格與行動影響,已超乎語言與權力,無論如何發展,如此從容、軒昂赴死,放眼今日台灣社會幾人能夠!?以政治受難苦主經歷的肉身為理想、爲全台生界請命而面對死亡,此一情操已然激勵人心、凝修成高尚性靈,如此優雅面對生死,除鄭南榕先生外,台人文化正就獨缺此生命元素;難怪藍營抓狂、馬政府寸步不讓!
台灣自由民主路途何其坎坷
    林義雄先生如此方式尋求去處,讓人不禁聯想及台灣自由民主路途的坎坷、不幸。台灣自由民主的坎坷路途過去主要波及三戶人家:林義雄先生、鄭南榕先生、與陳水扁先生。鄭南榕先生的歷史定位已是共識、不在本文話下。林陳兩氏仍在世,林義雄先生也是阿扁得以成為總統的關鍵提拔與創造者,可惜造化弄人,而至今兩位台灣自由民主受難者曾同途而殊歸、至今形同陌路,思此者為之扼腕!
    兩年前、總統選舉前半年,林律師南下演講「台灣民主運動史」,會後接受提問。我問他兩個疑惑:其一是,「您何時會去探視阿扁?」他沉默了數秒鐘,我接著問他:「您如果不想回答,那就不用回應。」他隨即說:「那我不想回答。」可以想像,台灣政治獻金制度的缺憾與人性對金錢權力的懦弱抗拒、而陷阿扁落入今日身心衰退地步,也讓林扁關係生變、疏遠。這樣場景令支持者情何以堪?直到近日,南部親扁綠色電台對此雖仍口尊林先生,話依然酸溜。
    其次,我問他關於核電與核廢料問題:「芬蘭王室為說服人民接受核廢料的安全處置,就象徵性的取一桶核廢料放在皇宮地下室、以昭公信。在核電及核廢料未終極處置之前,您若有朝一日在總統位置,您可以這樣做嗎?」他回答:「我不會、也不可能當總統,沒核電會缺電問題是公權力部門誤導民眾,其實只要節約能源措施做好,每年可以省下四百億以上的電費,取其中一小部份做宣導更可達到節約、而不用再秏費資源開發核電!…」
政治當然是科學、不是藝術!…
    記憶中,當年林家祖孫受難,是接續於台美斷交、美麗島事件、林家祖孫血案,受難又在二二八當日。當時媒體分析為何血案會發生於林律師身上、而非在其他美麗島同案受難者?有一菁英論點是,林律師個性黑白分明、嫉惡如仇,認為「政治是科學、不是藝術。」因之,從政過程二話不說以追求真理。我上述參訪中也再問他此觀點:「多年以後,是不是仍然認為:政治是科學、而不是藝術?」他依然回答說:「政治當然是科學、不是藝術!…」
    堅持,對公眾人物而言是美德、也是考驗,考驗的是堅持的議題是否民之所需、社會倚命的點,以及身體力行。林義雄先生此番再度引爆台灣社會痛楚、痛處,不是為自己,是以生命捍衛普世價值-自由民主及程序;生命誠可貴、自由民主價更高!其衝擊影響,不會只止於社會人心了!
深層的控訴
      這樣,他做了人生的最後一搏:禁食廢核!
    林律師禁食聲明的「禁食若不幸,是掌權者殺害了我」,其實,那是在深層的控訴所有掌權者;在此,我真想說的是:「林律師不要走!該死的不死、不該死的不要赴死!」,而不是「該走的沒走、不該走的竟然要先走」!
    天祐林義雄、天祐台灣!

本文轉載自民報:「該走的沒走…」—林義雄先生請留步

2014年4月13日 星期日

「公民不服從」(抵抗權)的啟動及界限——解析318進駐國會議場事件


[台大法學院院長謝銘洋]


318是史無前例的學運,展現出學生——與電腦科技——的豐碩成果。(眾笑)

大家迅速地接觸到資訊,也都站出來。是什麼原因讓大家決定站出來?因為看到政府一直要大家守法,自己卻一點都不守法,攸關世代的決議,居然可以在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詳加討論的情況下通過,還一個字都不能夠改。總統與立委都是人民選出來的,應該服務人民,居然卻濫用公權力來「統治」人民,而不是為人民服務。


國會應該是用來反映民意的機制,可是現在的國會卻被政黨綁架了,完全失去國會的功能。當國會的系統已經失靈,但對人民卻會產生重大影響時,人民卻沒有一個機制去反抗它,於是學生們站了出來,成功地把這個不法行徑暫時阻擋下來。


當學生成功表達了人民的訴求,政府卻打算秋後算帳,對學生進行清算。


所以今天的座談會就是要針對這個議題來討論。


謹代表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感謝共同協辦單位與參與的大家。


前幾天大家都聽到交大校長說的那句話,說沒有把學生教好(眾笑)。我想說其實它沒有資格講這句話,最有資格講這句話的人是臺大法律學院。因為我們沒有把學生教好,沒有把馬英九教好。(眾人鼓掌十秒)


[法服基金會董事長林春榮]

現在官方的處理方式好像是把所有出現在現場的人都當成是犯罪人,但其實不是。真的有犯罪行為的人才會涉及到犯後態度等等的問題,不要混淆。


憲法第22條可以導出抵抗權,因為它沒有限制「什麼權可以成為這條的範圍」。只要沒有違反23條,就通通應該認為有此權利。


很遺憾,今天法務部刑法研修會的成員除了稍後必須先離席的我之外,沒有人到場。接下來會在台灣法學雜誌刊登全文,希望能夠對以後政府施政有所幫助,讓人民的權益可以獲得保障。


[主持人:前司法院大法官許玉秀]

謝謝各位來,不管是學者,公權力單位,學生,當事人(笑),我請求今天坐著說話,我希望今天台上台下的討論可以是很對等的。


在規劃這場座談會的時候其實對於抵抗權三個字沒有太多清楚的論述,不過在這場事件當中卻在兩三個禮拜之內都跑出來。


不過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方,我們好像都沒有辦法太大聲地說出自己的主張,贊成的人怕讓大家更激動,反對的人也怕助長了公權力的氣焰。


不過還是很多論述在這場運動中誕生,我的意見也包含在內。在司法院工作的過程,我們都有一個共識:手中有武器的人,不應被鼓勵。我今天基本上不打算發表我自己的意見,希望能夠聽到更多的聲音。先請顏厥安老師。


[顏厥安]

我的投影片不是為了今天這場而作的,是去年就已經講過的一場公民不服從演講。今天因為時間關係也不可能完全談。


雖然時間不夠,但我還是想分成三部分來談。


我想說的是,事實上現在還沒有結束,而且這個事件也不是從318號開始的。服貿是去年6月多簽的,318日那個晚會是反服貿陣線辦的,本來是120位學者想要作一個為期五天的立院活動。結果沒想到317號張慶忠就作出了一個民主壯舉(眾笑),所以318日的靜坐就比較沒有被大家看見。


那天本來氣壓也是很低的,因為大家本來不知道該怎麼辦。


也要順帶提,這場運動的定位不太對的一個點是,它從來就不只是一個學生運動,很多社會運動的工作者,包含我都進去了。我今天就可以在這裡自白,我在場內還有被分配到工作,歡迎來針對我。(眾笑)


318號的晚上氣氛是很緊張,甚至有一波是警察都衝進來了。林飛帆是一個非常好的現場指揮官,它指揮說大家把警察推出去!警察就被推出去了(眾笑)。


這整個狀態對我來說是一個——你要說是「法理學時刻」或是「基礎法學時刻」——都不為過,就是進入一個「懸置狀態」了。包含之前陳雲林來時的野草莓。你殊難想像這些涉入者被以法律的方式辦理!你難道要說尤美女是幫助犯嗎?魏揚那天莫名其妙被弄,說要聲押,外面就一千人來了,你今天要弄林飛帆難道不會來一萬人嗎?


所以我覺得這個狀態已經是連法律都不知道該怎麼辦的狀態了。


這是第一個部分,我要作一點這樣背景的說明。


第二個部分,我們來看公民不服從的幾個要件和檢討。


那這個部分一定要提的就是John Rawls的要件。


首先是它說公民不服從的社會背景是「幾近正義的社會」。那台灣就不是啊。


我文章裡提出的幾個分類大家可以看書面,其中一個就是說,公民不服從不是針對特定事件,而是針對結構性。這次運動我想大家看得更清楚,服貿並不是這個活動的主旨,這個事件是一個結構性的現象的反映,針對的是台灣現在面臨的兩大問題:民主的問題,與經濟的問題。這也不是第一波行動,像去年佔領內政部,還有去年短暫也曾經有過行政院快閃。你今天解決了318這個事件,前面的事件也還沒有解決。真要說解決,我們得用一個更高更新的法學狀態來看待它。


這個問題很嚴重。兩任總統都在任期的後期面臨了大型的群眾運動,完全喪失公信力,雖然江宜樺是我的老朋友我還是得說,我們連忍受這個政權兩個禮拜都沒辦法忍受,何況它還有兩年。(眾笑)


兩岸之間的問題在現行的憲政架構下幾乎是無解的。原本馬跟對岸是有清楚的進程與架構,但現在這個運動把整個秩序打亂了,接下來該怎麼辦?江宜樺可以下台,馬英九應該很難。未來的兩年我們該怎麼走下去?我覺得都是我們要思考的。


[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惠宗]

貿易自由化你說要作,作與不作是公家的權限,但既然一定會對我們既有的產業產生巨大的衝擊,機關就有注意義務,要去照顧所有會受到衝擊的人。我們對於服務業開放了多少?我們有沒有一個辦法去解釋,而不是食衣住行育樂通通都開放。


我很擔心。我的擔心不是來自我不要貿易自由化,我的擔心是毫無極限的開放到底會讓我們的產業變成什麼樣子。


如果我們今天把時程拉長到十年二十年,那作這樣的自由化我覺得就可能沒有問題,但一夕之間完全開放,我們的經濟體制受不受得了。


我只有一個字:「憂」。


那回過頭來看這次的運動,讓大家注意到這次的事件的重要性,我們可以看一下之前許宗力的一篇文章,它稱呼這樣的行為是「市民不服從」,而不用意涵已經很歧異的公民不服從。那用那幾個要件來看,跟今天的行動是完全吻合的。這篇文章在二十年後來看還是很推荐,今天沒有請到許老師來現場報告與與談我覺得很可惜。


我們可以看德國的狀態,德國因為很特殊的納粹歷史經驗,所以它明文規定了「抵抗權」,當面對極度不正義的統治,人民有權抵抗。該國有一篇很重要的文章「超法規的法」,這目的很簡單,為人們的行為提供一種「超法規的阻卻違法事由」。用這個來像正當防衛、緊急避難等「法規上的阻卻違法事由」一樣,阻卻違法。


再來看美國,美國也有用不同的方式來處理抗議政府的活動,它們的理論是「象徵性言論」理論。像是在越戰的時候,有很多人是利用裸奔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強烈訴求,這是明顯涉及到公然猥褻的犯罪,可是從來沒有用這條罪來辦過這種「上萬人上街裸奔」的行動,阻卻違法的原因就是認為這種特殊的表態方式是「象徵性言論」,應受保障。

夢漫廷
實證法的不法與超越法律的法。賴德布魯赫


對於政府強行通過的做法,我要引述孟子的話:「其有不得而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


對於用武力來驅離學生,我要說,「君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


學生的行為,我也要說孝經的話,「當不義,子不可以不諍於父,臣不可以不諍於君,故當不義,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有權力做成決定不代表不會犯錯,面對犯錯的人,臣子與子女都有義務要反對,才是忠於它們。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林佳和]

「學生難道沒有違法嗎?警察不驅離難道沒有失職嗎?老師居然鼓勵學生難道不是偽善?」這都是許多國立大學教授的發言,可惜它們今天沒有來(眾笑)。今天沒來的算一算大概都是軍檢特。


我分三個部分講。第一,任何行為都要看脈絡,不能去脈絡看。我定義現在的狀況是一個民主敗壞,前憲法敗壞的現象。我們先定義共和:法律的制定與執行不可以是同一個人。1933年德國「解救人民于危難法」,一個授權法,把權力集中在一個執行者身上,這叫作「共和崩解」。台灣面臨的就是這樣。


問幾個問題就知道。台灣還是中國?一國是指哪一國為什麼我跟大家講的都不一樣?要戰要和?


Karl Schmitt說,當這種狀況下,政治將一無所得,而法律全盤皆輸。它認為這些爭議都要拿到法院解決。但我想在座的人應該都不會完全認為法院是個中立的地方,不用質疑它,只要在這裡討論是合法還是違法就好。拉丁文有一句話說,「關于文法,凱撒說了算」,就可以表達這樣的狀況。


市民不服從定義很多,它的最大公約數是「故意違法」,為了推動或阻止特定法律制度的出現。我覺得如果是我來翻譯,會翻譯為「文明的不服從」,因為這裡的市民概念與古代的市民兩個字並不相同。


四個要件:第一,表達訴求,第二,不排除法律制裁,第三,是理性自主抗爭(所以不是被政黨或教授煽動(眾笑)),第四,並不放棄任何合法的手段,所以例如被告了它還是會繼續爭執。


最後講抵抗。暴力是不是不可抗拒的體制紅線?我想就算說今天的行動是暴力,有兩種類型:形成法或鞏固法。學生這次的行動是形成法的力量,讓新的法秩序形成,要看目的所在。它的目的在於保護人民,而不是侵害人民。這是連接民主最重要的關鍵。


前幾年有幾個判決,紅衫軍,超過一個月的佔據凱道,動輒十萬人,法院判無罪。還有另一個行動是二十幾位學生在教育部抗議高學費,不到三十分鐘離開,被認為顯有犯罪故意,判得很重。對於這個狀況,我們所有的法律人都應該要反省。


[許玉秀]

關於與林教授不同的意見,例如我想是李建良老師等人,我們也有多次邀請,但都沒有得到回應。(眾笑)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蔡聖偉]

為什麼那麼多人說衝進立法院違法?因為用眼睛看就很明顯,它就是違犯了法律規定。可是我們不能只看法律規定有沒有被違犯!刑法裡也有這樣的校準機制規定,我們都很清楚。


舉個例子:我們會說會議廳禁止喧嘩,這個規範是沒有問題的,因為要讓會議正常進行。可是如果今天會議到一半有人大聲喧嘩,是為了要告訴我們這裡天花板要崩塌,快疏散。如果我們還抓著它說它違反了規定、阻擾會議進行,這是很荒謬的。


如果一般人民不懂法律,用眼睛觀察看到這樣的狀態,就以法規範的違反作了形式判斷,這情有可原。如果是法律人——可能要看它是哪個學校畢業的(眾笑)。


刑法上我們可以討論到幾個跟這次行動有關的罪,但時間關係,接下來我要先來提幾個層次:抵抗權、市民不服從、良心犯。


抵抗權一定會很嚴重地衝撞下位階的法秩序,所以它一定要被當成絕對備位的順序,不到別無它法不能採取。例如像剛剛林老師提到的納粹授權法,是很嚴重的問題,行使抵抗權就有正當性。


可是今天的狀況?當然我們可能會說召集委員跑到旁邊用小蜜蜂宣布一個決議,如果讓它這樣過關的話以後就會依法效尤,被杯葛就開始玩捉迷藏,只要你找不到主席,讓它在不知道哪裡講完決議(眾笑),就可以通過,那好像很有問題。可是也有人認為沒有那麼嚴重,這只是單獨事件。


不過,「形式合法應被推定是合法的前提」,我想這是一個法律人的常識,如果有人沒經過我同意就幫我買了一棟房子,我當然可以說我不要認,就算它告訴我這是一筆划算買賣,絕對利大於弊(眾笑)也一樣。


第二個來提市民不服從,今天很接近這個狀況,因為我們的民主制度裡有一個原則是多數決原則,用衝撞與占領來讓少數人被看見,好像違反。德國以前也是認為這是一個犯罪,只是可以在成罪之後考慮犯罪動機等等,不過最近法院已經開始覺得可能可以認為不違法。


良心犯的部分,時間關係先暫時跳過。


最後我要講,今天學生們作到了一些我們作不到的事,就算基於種種原因我們不按讚,至少也不該用有罪判決來對待它們。


[臺大法律學系助理教授謝煜偉]

我本來是一個很失敗主義的人,但這次學運讓我突然又燃起希望。


先說一下一些故事,日本在二戰後發生非常多的抗爭、混亂的公安事件。我先說一下日本怎麼處理這樣的問題。


例如東大學生劇團事件,當時有警察混進學校調查學生,學生發現了就對警察施予暴行。一審認為憲法的國民利益應該可由國民自行保障,學術自由的保護是需要的,所以認為無罪,二審也同意,但更審時認為學生「不符合最後手段性」。


後來另外一個監禁事件,一審檢討了「目的正當性,手段補充性,保護法益與被害法益的均衡」,認為可以援引「過剩正當防衛」,而認為無罪。可是後來又因為「手段的補充性」沒有滿足,而更審認為有罪。


也有所有審級都完全認為無罪的,第一審認為適用「超法規組卻違法」,第二審則認為「欠缺可罰的違法性」。第二審很有趣,就算在「違法的一元論」的日本,也會因為「柔軟的一元論」概念,解釋就算違反其它的法規也可能在刑法阻卻違法。這是一個相對阻卻違法的案件。三審也維持,最後就無罪。


後來有齒輪劇場事件,因為要讓劇場順暢演出,不讓警察干擾,所以把警察監禁起來。一審也認為是超法規阻卻違法,這種緊急狀態可以阻卻違法。不過二審又認為有罪。


不管是認為有罪或無罪,其實我們可以看出來,這些判決是直接把超法規的阻卻違法寫進判決書中。此外,零星判決中有看到法院引述了抵抗權的概念,我看了這些判決,發現為什麼法院會寫進判決書,因為辯方它們的辯護律師都是這樣主張與答辯,所以我認為,現在要面臨的、繼續會出現的法律案件,辯護律師的地位非常非常重要,因為律師的主張會逼迫法院必須要針對這些主張做出回應,可以作到一個判決深化的重要工作。


日本的實務還有一個值得提的概念,就是「相對違法性」,台灣的法院也有援引過,不過主要是說偷一張白紙那種絕對的輕微。現在的狀況則不同,確實有嚴重性,可是我們還是要去看它要跟什麼來比是嚴重的,這個判斷的特色在於它與正當防衛等正當性的判斷有所不同,前面的正當性就算不通過,還是要看可罰的違法性,可罰的違法性是不用考慮最後手段性的,只要比較雙方的侵害與訴求正當性。


這裡也要反對一個傳統概念,有人覺得國家社會法益一定大於個人法益,但並不是如此。今天我們要訴求的東西是跟國家有關的,我們要抗議黑箱,所以去占領立法院,可能有理,可是如果要抗議黑箱所以去占領一個同學家裡一個月,那就未必符合阻卻違法。


[顏厥安,第二輪發言](顏老師稍後要提早離席,調動第二輪發言順序)

社會運動跟政治不一樣的是,一開始的時候這些人都沒有人要理。


一開始我們在張慶忠選區發傳單時,根本沒人要理我們。當時參與的人還包含周婉窈老師。


我們要繼續關心這個議題時不要忘記,我們的社會永遠會有那種只有20個人參與的議題,大家不要忘記那些議題的存在,要繼續關注下去。


—中場休息—


出關播種》台大法學院院長謝銘洋:我們沒把馬英九教好!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胡博硯]

在這裡發言比在青島東緊張,因為會被作成記錄,如果五年後我們的言行與現在不同,或是當了行政院長結果出爾反爾,別人會把我們貼臉書。(眾笑)


抵抗權人們說是「權」,但其實是指義務的意思。憲政秩序被毀壞,不管是來自上層的國家或是下層的人民,人民有義務要抵抗。所以它並不是單純一個基本權利而已。但被入憲、明文化之後,卻變成一個權利,要窮盡救濟手段才能用。但是如果已經有急迫性,那也很難說怎麼窮盡救濟手段啊!那什麼時候才能用抵抗權?


所以其實說穿了,一開始訂出這個權利時,根本就沒有想過要用它,只是一個宣示而已。


我們的憲法有沒有抵抗權的規定?沒有啊。我們的憲法缺的東西可多了(眾笑)。所以我們應該要主張的是,「人民有權活在一個可以保障基本全的民主憲政秩序之下」,用22條給予它存在空間。


所以說,面對刑法的制裁,我到底要說,「我有這個抵抗權,我可以阻卻違法」,或是「我有義務要抵抗!不得已與現行法衝突」比較有利?我覺得兩個面向出發都是有可能的。


像昨天中正一分局的事件,這件事情絕對不能容許!為什麼?因為如果我們允許這種預防性的否准,那行政法很難教啊(眾笑)!到底要用哪個行政法的教科書、什麼概念或原理原則才能給這種行為一個正當理由?


這個問題我覺得比服貿問題來得更嚴重,更嚴重的是,這種明顯的違法性事實並沒有被警察發現,它們還以為它們在執行現行的法律秩序。奇怪,法律難道不是臣服在憲政秩序之下?那是由誰來實踐憲政秩序?就像以前軍人說的軍紀,軍紀到底是什麼?根本沒有軍紀這回事,如果有可以無視法律的軍紀,那到底是實施中華民國法還是我個人權威?


[318義務律師尤伯祥]


律師不像學者那麼有學問,我來引經據典引個「尤子說」好啦,尤子就是我嘛(眾笑)。尤子說,「此時不抵抗,更待何時!」


作為一個律師,我更想知道的是,現行法裡找不找得到抵抗權,因為現行法如果沒有,在法院不能用,就是白搭。


當國家自行毀憲、或是無法期待它自行修正,制定這部憲法的人,也就是全體人民,應該要站起來守護這個憲法。
所以要說「憲法包含抵抗權是當然之理」也是可以,很難想像,憲法會反對作為制定憲法的人出來捍衛這個憲法。


許志雄老師在很久之前的一本書說,「在國民主權原理之下,抵抗權是不可否認的國民權利,有其存在,人權保障體系才有開展的基礎,民主才得以維持」。


德國的憲法因為把抵抗權放進來,被稱為「防衛性」憲法。我國的憲法也是防衛性的憲法,包含解散制度,明示了要去「抵抗毀憲行為」的意思在其中。很難想像憲法會反對人民在沒有其他手段的時候自己起來護憲。所以我認為抵抗權在憲法是不需要明文規定的,從國民主權原理自然會推導出來。


那在實務上,推到這部分當然也是要阻卻違法,你可以說它是正當防衛,因為要保護我的自由,也可以說它是緊急避難,因為我不只保障我自己,還保障大家,不然說是超法規阻卻違法也可以。不可能這種保障憲法的事情,在法律操作底下卻得到非價的結論。


那第二個,為什麼要說「此時不抵抗更待何時」?像顏老師一樣,這件事不能只看服貿。如果不看馬總統,看我們整個國家憲政落實,是不行的。對我來說,還有一件更重要的事:黨國體制。中華民國從大陸帶來了一套黨國體制,對外是一黨獨大,所以戒嚴時有黨禁;對內是所有人要絕對服從黨主席的意志。


兩個共同操作的結果,所以黨主席可以藉由控制黨的運作來控制整個國家的運作。如果一個國家的運作實際上不是在國家而是在黨裡面運行的,那民主還有意義嗎?


我們來看,戒嚴期間,總統必然兼任黨主席。解嚴了,事情有結束嗎?沒有。第一波民主化,野百合學運,靜坐很多天吃了很多便當,萬年國大改選,加上一個天才解釋:釋字331號,讓少數黨的人完全成為執政黨的操作傢伙,幫黨政添柴加翼。第二波,民進黨執政時,雖然朝小野大,還看不出來問題。


現在的狀況是回到國民黨執政,六年來,完全在著手破壞整個制度。如果有什麼總統想要通過的法令,國會不給過,總統就隱性地把手伸進國會。為什麼說是隱性?因為去年九月馬王政爭開始更誇張,我們才發現這時根本是公然著手。去年九月馬英九改了黨綱,它可以穩坐黨主席位置到2016年。一開始只有用任期制來制約它,注意民意,現在它可以不用管民意,那到底還有什麼東西可以制約它?


如果沒有馬英九換上黨主席的面具說這個會期一定要過服貿,就不會有張慶忠的三十秒。可以看得出來它根本不在意下個任期了,它不在意民意了,從一個不用在意任何事的領袖可以看得出來,這已經是一個完全失控的政府。


目前朝大野小很清楚,整個「朝」也沒有任何人敢對抗總統染指,除了被逼上梁山的王金平以外。有什麼還能期待的?公投,公投盟讓大家去路過中正一分局。釋憲?我覺得大法官也難以期待(眾笑)。


那天我看著台下的五十萬人,我在想這些人真的都是為了服貿來的嗎?不是啊,它們是因為恐懼而來的。今天可以三十秒通過服貿,明天就可以三十秒通過兩岸和平協議啊,別忘了對岸還有一個反分裂法,我們很怕!此時不抵抗更待何時。


[法服基金會專職律師李艾倫]

作為律師,聽到很多人說這些參與社運的朋友涉及刑法的規定,我們會找很多辦法來幫同學不要被刑法牽制。


我自己第一個想到的當然是「象徵性言論」,然後我找到許宗力老師七十幾年時寫的一篇文章寫公民不服從。像打破門窗,與警察推擠,這一般來說當然是違法的事情,但是如果放在一個公民不服從的概念下,這樣的行為就算也許就行為的外觀來看也許會符合刑法毀損罪或侵入住居規定,但公民不服從的概念會限制刑罰的界限,刑罰會有所退卻。


我會想問大家說,你想不想變成中國人?如果你明天就要變成中國人了,你會在意立法院的玻璃是不是破的嗎?


也很感謝大家今天在這裡,我剛剛進來就跟主持人說,今天出現在這裡的法官和檢察官都是「非典型」的法官和檢察官(眾笑)。


那我們來看今天的行動。到底我們的事件是從何時開始?論述的脈絡是很重要的。是從317通過服貿開始看,或是從ECFA簽訂開始看,還是從馬總統上台開始看,或是從黨意取代民意那時開始?我們的司法實務者沒有一種把整個脈絡看進來的能力,它沒有辦法知道今天的事情背後有什麼理由,只看到構成要件。像之前關場工人,也是說破了嘴只會得到法官說「我知道你們很可憐,但也不能作違法的事啊」的結論。


公民不服從是一個捍衛法概念的東西,那要它們繼續說我坦然接受這個沒有正當性的法律制裁,是不合理的事。


更何況是目前無限延伸的共犯概念,我就常說,330遊行後,這些人還是繼續占領議場,那我們是不是也都提供了心理上的幫助,也是共犯?


陳為廷在324那一天之後說得很好:「為什麼我們對有權利的人這麼寬容,對無權力的人卻這麼嚴苛?」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鋕銘]


我的身份很特別,在座有些人以後會遇到我的同事(眾笑)。


我是野百合世代的人,三月學運我也有參與,現在工作上有很多合作的警察,當年也是鎮暴部隊的。這種特殊身份讓我可以從正面上理解兩面的立場,反面上也讓我常常兩面不是人。嘗試說服我的同事的時候會遇到很多不理解。各位作學說理論,很多對於運動的陳述,剛剛李律師提到的也很好,這些學說到底要怎麼走進實務,成為真正的司法操作?這是非常困難的。


42號的時候檢察官協會作出聲明,為聲壓魏揚作一個辯護。我沒有要針對單一事件,我要說的是,檢察官認定自己是公益代表人,法官法說檢察官須維護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在憲法第22條裡有提到,和社會秩序被放在一起。不過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常常會有扞格,檢察官就會常常面臨這種拉扯。


檢察官執法時,必須一隻腳踩在政府執法的一邊,一隻腳踩在人民訴求的一邊,作為公益代表人,不要淪為法官與律師一般會覺得我們被行政官化或是工具化的印象。


我們對今天學者專家們講的這些事實非常陌生。不是因為我們不用功,是因為我們平常的實務就不是這樣操作的。大家在講抵抗權,如果我們的憲法真的有抵抗權,那這個正當性是不是就會變成刑法的考量,從構成要件阻卻違法有責性到量刑?


這些原理原則變成檢察實務,是可以無痛轉換的嗎?或是它是要經過一些轉變的過程?包含與我非常熟悉的、也是很認真的檢察官,對於抵抗權三個字也很陌生。遍搜法院判決,也沒有見過一兩個判決用到這個概念,比較常用的是「社會相當性」,像邱毅衝撞地檢署的案件就用過。此外還有「無故」這個構成要件,這個在侵入住居罪也有,在「是不是無故」的考量裡面參酌公共利益也是可能的。也有人用過「類推緊急避難」的概念。


這些就都是學者提出來的概念,概念都很清楚,不過概念為什麼沒有拿來用,因為律師要面對的也是整個司法體制的運作啊!它當然是要照那個遊戲規則玩,而不是看到學者說的東西覺得說得很對就勇敢地用。


剛剛前面幾位先進提到很多案例是法官勇敢地判無罪,但是好像沒有聽到不起訴的(眾笑)。這真的很重要,國內沒有先例就算了,要來一點國外的例子告訴我們有檢察官這麼作過,那地檢署在遇到這樣的問題的時候才有膽子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德國好像有過反核臥軌事件,逮捕的一千三百多人都沒有起訴。不過德國是起訴裁量主義,可能跟我國的規定又有點不一樣。


我覺得台灣的檢察官作錯一件事,就是你太快去宣稱這整個行動是「違法」的。它有違法的外觀,但是事實上是不是違法,還要細緻地去審酌。


烏克蘭的作法是用大赦,在今年一月通過了一個法令,說涉及整個事件的人員通通不以法律追究(當然它們附帶了一個條件是要求民眾在一個期限之前退出公家機關)。有大赦的話也是檢察官不起訴的一個要件,這樣檢察官也可以鬆一口氣。我們要大赦的話就是要總統提起國會通過。


檢察官有一個重要功能是,要讓人們知道國家的司法是公正的而沒有偏頗。我們不是「國家行政權的律師」而已,而是人民的檢察官。


[許玉秀]
真的很勇敢。我們再為它鼓掌一次。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錢建榮]

我現在聽尤律師講才知道,去年要換掉李鴻源一定是因為內政部可以提出制衡黨政的機制(眾笑)。


國家可以藉由一些制度的操作,來長期為惡。我們先看102年訴字1號調動處分案,這是一個庭長和法官吵架,法官居然被調動。這個案子900多個法官連署為法官說話,居然司法院還是作成這個判決,而且作成的時間剛好就是學生退出議場的那一天。這個是一個宣示!代表「你不用作錯什麼事,我想調動你就調動你」,那接下來這些學生占領議會的案件進入法院,法官還能說自己有獨立審判權嗎?


司法權的敗壞已經開始了!我在「法律與香腸」這篇文章說行政立法已經和一了,現在最後一個守護者的司法權也要開始變成這樣,這些總統提名出來的司法院長,變成總統的走狗!


方仰寧為什麼敢說「就算違憲我也要作」?它是跟誰學的(眾笑)?


去年二月我就已經寫過一篇文章批評馬英九要通過預防性羈押的規定,說「就算違憲,我也要自己去憲法法庭打官司」!總統自己去打官司,它提名出的司法院人員敢怎麼判?


現在說不可以讓人民占領,因為「以後遇到什麼事都會有樣學樣」。人民才不會有樣學樣,公務員才會有樣學樣(眾笑)!


在這次事件中,我們沒有提到司法權,但現在整個國家的權力分立已經傾頹了,整個三權已經變成一權,那就是總統權(眾笑)。立法院整個被掌控,不能幫人民行使它的意志,而這時要靠誰來救濟,靠司法權。有很多學者也是因為這樣覺得不可以占領議會,因為還沒有窮盡手段,可是光這樣看你就會覺得,根本不可能期待。


釋字342號解釋對於國安三法的解釋我們已經可以看出來,行政機關硬要木已成舟司法院也不管。再說像占領議會的第四天,718解釋作出來,拖了三年半快四年(我自己是聲請人之一我很清楚),為什麼在這時候作出來?要幫行政權說話呀!說只有緊急性的集會不用申請,李震山的不同意見書說就說司法院淪為政府走狗,而且「探求政府施政何以導致人們走上街頭的原因,比探求許可制或報備制的差別更加重要」。


有人說「占領議會是緊急性臨時性啊」,我簡單問,要解釋的話,佔領到第四天你還能說你緊急性臨時性嘛?要搞你你還不死嗎?


現在法務部長一再強調說「一定要辦學生」「一定要辦學生」,我真的是要呼籲大家要出來對抗「殭屍無腦只會追殺」的機關,大家看過陰屍路吧?殭屍是無腦的,它只會一直爬出來說我要吃人我要吃人,還在想說它是中性理性的行為是沒有用的!


而且現在法官論壇在我今天要來之前還先消毒說「今天要去參加研討會的那個法官是否懂得公民不服從並非無議,不要輕易聽信它說我們都是保守的法官只會作成保守的判決」,我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要回應一下,現在為什麼這麼少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的判決,因為這些法官就是看到「超法規」三個字就哈哈哈那你就是違法,沒有法規可以阻卻嘛(眾大笑)。


期許法官們繼續努力,律師學者很多文章都寫好了。


[許玉秀]
大家再來一次掌聲,它就是需要這個。


[謝煜偉,第二次發言]
回應陳老師,其實日本因為採取起訴便宜主義,所以如果不起訴就不太會有明確的文案留下來,我們只能從有起訴的案例來看。
那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102年台上1335號有提過,雖然論理和結論很跳tone但還是有用過。我還是想要說,我們可以期待法院的進展,需要的是更深化的論述,不能說法院的人都不能改變,那就變成自動販賣機了。


[李惠宗,第二次發言]
我覺得所有刑法法條都有隱藏性漏洞,那就是「動機」沒有被列入要件。所有的犯罪都要有一個「反社會性」,如果沒有反社會性,根本不應該用刑罰處罰。釋字509號解釋,處理誹謗罪的問題,就是說這個罪的要件要限縮。


第二個我比較感性的話,我看到服貿附件,想到1895年馬關條約簽署後,丘逢甲說了一句話,「宰相有權能割地,孤臣無力可回天」。我有同樣的憂慮。


[蔡聖偉,第二次發言]
公民不服從的要件比抵抗權少,但效果上,至少在德國法,也沒有阻卻違法的功能,只有在罪責的部分減輕。這次的行動在我看來是介於兩者之間。
此外剛剛沒有提到的良心犯——或是我們中性一點說「良性行為人」——我今天來與談也覺得有一種良心行為人的感覺(眾笑)。


剛剛提到實務界都沒有用學界的文獻,良心犯有很多的適用可能性,連警察都知道,大家記得陳為廷要出議會找張慶忠時被警察架回去,警察都知道這時候不該抓它。法律不能幫我們解決問題,但可以讓我們指出一個行動方向。


[尤伯祥,第二次發言]

我執業生涯從來沒有跟法官立場這麼一致過(眾笑)。簡單說,黨國體制的遺毒在司法界從來沒有被糾正過,我們現在的體制還和一開始要讓司法為政權所用的目的一致,例如我們創造出高度科層化的司法體制,把法官像螺絲釘一樣嵌入其中。其它的問題也很多,轉型正義的問題在司法界從來沒有被提出過,如果這不是憲政危機,什麼是憲政危機。


[錢建榮,第二次發言]
我在第四頁提出了幾個「可能的罪名」,我覺得這些都不可能成立,首先是很多的罪名是告訴乃論,告訴權人是「王金平」,大家可以對它多一點信心,如果是洪秀柱一定會告的(眾大笑)。


那妨害公務罪,妨害了什麼公務?警察有命解散嗎,沒有啊,還把陳為廷抬進去,根本就沒辦法成立吧。


現在警察進來蒐證是可以,但是能不能接受到司法制裁還有可能討論。


—現場提問—


[提問者一]
Q1: 可否再發動一次公民不服從?五月開始所有學運者與勞工團體發動全面抗稅,對抗不公正、圖利資本家的稅制。第二個是廢除高學費和年輕人派遣工制度,因為這是年輕人變成22K工資的關鍵。
Q2: 是可否可以成立一個社會主義政黨?
Q3: 為什麼學生不在記者會宣示「公民不服從」的概念?這樣消極可以保護學生,積極可以留下歷史定位。


[提問者二]
Q1: (漏聽了orz
Q2: 像這種「路過中正一」事件,完全不知道首謀是誰,鄉民隨便號召就去了千百人,那公民與暴民的界限是不是就變得很難分辨?


[提問者三]
聽不懂。


[提問者四,交大大四學生]
我沒有要提問,我只是想要說一下自己的想法,像陳林兩人現在不在,我們的聲音可能會出不來。我覺得法非神創,雖然你們可能覺得不中聽,可是我其實覺得憲法本身可能都是有問題的,所以我們才要一直參考其他國家。
還有一點是,張慶忠在占領期間又要提一個選罷法提高門檻的提案,像這樣立委把我們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給剝奪的行為該怎麼辦?


[提問者四]
兩個問題:我贊同李律師與錢法官的意見,我們不要一開始就去討論公民不服從。這是一個表達言論自由的行為,國家的行政在對人民的權利行為去加以限制時(無論用行政法或刑法手段),政府機關的行為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要求?

第二,我們對於司法權如何主張公民不服從?


—回答—

[許玉秀] ⋯⋯能回答第一個問題?(眾笑)

[林佳和]
你的提議我覺得都很好,我們可能要轉給社運團體,不過還是要考慮一下目的與手段的問題,例如像抗議高學費就會有一點問題。
[提問者一] 我的第二個問題和第三個問題都還沒有被回答!台灣現在的問題不是統獨也不是藍綠,而是階級,我們可不可能成立一個社會主義、三民主義的政黨?
[許玉秀] 因為你不止提問,也在發表意見,能不能先稍安勿躁,大家回答完你再看一下,如果沒有人要回答你的問題,那主席會處理!(鼓掌)


[錢建榮] 講司法行政的問題,剛剛那個案子還有個後續,司法院無視九百多個法官的連署就算了,還要它兩天內完成調職,一般連繳罰鍰都還要十四天,你要人從花蓮調到屏東要人兩天做到,變成這個樣子!


[胡博硯]
剛剛問到集會遊行,我覺得我不喜歡用集會遊行這個概念,因為它會限制到別人權利的行使,很容易會有爭議。不過這個爭議也是一直沒被提出來,被提出來是什麼時候,是中正一發明一個「路過理論」,它不肯說白狼是集會遊行,就說它是遞交請願書時路過,結果搞得現在大家都來說路過,說這是公民暴民界限,不過其實這也剛好是重新全面反省集會遊行的時候。


再說到關於有沒有要相信司法權,這不是我們相不相信司法權、要不要採用,因為你會被告啊!你會被迫進入司法權裡面,所以這個討論是必要的。


[林佳和]
剛剛提到言論自由,我覺得公民不服從的討論還是必要的,因為人家會說你的言論自由不是無限的,不可以違法,如果你回應說這是言論自由,等於沒有對話到,所以公民不服從進一步討論還是需要出來。


[謝煜偉]
利益衡量的點,把今天的行動放在「言論自由」的脈絡,或是放在「挽救憲政體制」的脈絡討論,會有所不同。單純放在言論自由的強度也許未必足夠。


[提問者:羅秉成]


我的問題很簡單:請許玉秀大法官表達意見。(眾人大笑鼓掌)


[許玉秀]
我的想法很簡單:我在想今天這個研討會應該要怎麼下標題,我想有個好名字:「318公民啓蒙運動」。(眾人鼓掌)
人們常說「我不是被嚇大的」,哪有這回事,我們就是被嚇大的!不管哪個政黨,都拿中共來嚇我們。限制言論自由,我們不能自由地講,就不能自由地想。
今天的這個運動,我覺得是大家的覺醒,這樣才能夠真正地「除魅」,以後才不會有典型法官和非典型法官,難道我們也要說衝進議場的人是「非典型的公民」嗎?


這個事件發生的時候我心裡就想,這些學生的勇氣與能耐,讓我們這一輩的人實在是很汗顏,很多人應該跟我有相同的感覺。無論如何,作為一個公民我們一定要讓這些學生平安回家,這樣我們這些人才能扳回一城,所以我就一直動筆。


今天的這些事,其實已經教台灣人,用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表達訴求,樹立一個典範。有人說國外有規定抵抗權但都沒有用到,我說,它們真的非常幸運。我們必須要用到抵抗權,真是很不幸,但是危機也是轉機,有能力的人就能作到。


感謝今天這些學者和各界專家,這麼快地作出對這次事件的回應和論述,很多人都兩手空空就來了(眾笑)。我希望接下來這個會議的記錄也能趕快作出來,然後大家趕快開始動手寫文章,這樣就可能可以影響接下來的相關案件。


如果法官沒有來得及寫,那檢察官寫呀!檢察官從來都很被法官瞧不起的,覺得它們就只會「寫那幾個字的起訴書」。這次的啓蒙運動我覺得就是一個轉變的機會,像一開始衝進立法院的人,為什麼立法院不能衝進去?立法院平常的時候人民也都是可以去旁聽的呀!有人說衝進去的人不能代表誰,我要說它至少代表我(眾人鼓掌)!


我們第一個作的事情是什麼?是把它們當成犯罪人來切割。我心中一直有疑惑,如果有人在現場可能涉及了危險,第一個回衝過去的人是誰?是它們的父母吧?會說,你有沒有受傷?快跟我回去。如果不跟我回去,我有什麼可以幫你作的?


不是有一句話說愛民如子嗎?為什麼沒看到官員們這樣作?為什麼校長不是緊張地衝到現場去看看現場有沒有自己的學生,為什麼教育部長到了快要退場了才出來說學生很辛苦?


關於行政系統與檢察系統,我只想說,如果有一個單位沒有辦法讓人信任,這時候能不能認為是緊急?對司法權能不能主張公民不服從?(笑)


再來,法務部長最好想一想自己的職務在哪裡,自己有沒有違法。一般人民有沒有違法,不勞它操心,是檢察系統的事,它自己應該作什麼?


最後,如果方局長真的說出「違憲我也要作」,那我覺得跟台中那兩個警察的發言的嚴重程度至少一樣,很可能不止!違憲的事情一定違法!
很多人很喜歡追思蔣經國總統,想向那個時代學習,那我只說,美麗島事件後,大家記憶猶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口號,現在你們在作什麼?


發言至此,謝謝大家。

20140412_公民不服從的啟動及界線_會議
[Dropbox]
https://db.tt/X90RGWcX 致詞-謝銘洋、林春榮
https://db.tt/E49HXNdh 上半場
https://db.tt/RdLIhnmD 下半場